2014年2月24日,珠海市招生办公布了《珠海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应在3月22日至28日上网报名,中考文化课考试则安排在6月20日至22日。此外,2013年4月7日前已具有珠海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可报考普通高中。
随迁子女2013年4月7日前具有珠海学籍可以报考普普通高中。根据《细则》,除了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外,若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具有本市学籍,并且是应届初三毕业生,可享受珠海户籍考生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在2013年4月7日之前已具有珠海市初中学籍,即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但是,如果是2013年4月7日后才取得珠海市初中学籍的话,报考普通高中需要的条件是:
1、父母在珠海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2、有合法稳定住所。
3、持有我市连续3年以上的居住证。
4、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保连续3年以上。
另:随迁子女报考民办高中、中职、技工学校是不受限制的。此外,《细则》还说明,无珠海户籍的往届初三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
2014年2月24日,珠海市招生办公布了《珠海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应在3月22日至28日上网报名,中考文化课考试则安排在6月20日至22日。此外,2013年4月7日前已具有珠海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可报考普通高中。
随迁子女2013年4月7日前具有珠海学籍可以报考普普通高中。根据《细则》,除了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外,若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具有本市学籍,并且是应届初三毕业生,可享受珠海户籍考生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在2013年4月7日之前已具有珠海市初中学籍,即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但是,如果是2013年4月7日后才取得珠海市初中学籍的话,报考普通高中需要的条件是:
1、父母在珠海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2、有合法稳定住所。
3、持有我市连续3年以上的居住证。
4、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保连续3年以上。
另:随迁子女报考民办高中、中职、技工学校是不受限制的。此外,《细则》还说明,无珠海户籍的往届初三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