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
Ⅰ考试能力要求
根据中考题型设计,语文学科要求学生达到的能力层级及具体要求是:
Ⅰ级:
1.能正确地认读常用汉字,读准一些特殊汉字的读音;书写汉字规范、工整、准确。
2.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地朗读文章(段)。
3.对要求背诵、默写的古代诗歌能准确记忆。
4.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弄懂重要文言实词和常用文言虚词的含义。
5.能在阅读中区分各种表达方式,了解不同的文学样式。
6.口头交际,能中心明确,要点突出,条理清晰;能注意场合和对象进行文明得体的交流,力求语言生动。
Ⅱ级:
1.通读文章(段),能理清思路,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2.整体感知文章内容,能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3.阅读简单的议论文,能区分观点和材料,发现材料与观点间的联系,并通过自己的思考,作出判断。
4.阅读简单的说明文,能归纳出说明的主要内容及说明层次、顺序、方法等。
5.阅读现代诗歌,能准确地对其进行赏析(主要针对重点语句)。
6.诵读古典诗词,能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位和审美情趣。
7.阅读浅易文言文,能整体感知文章内容,分析重点语句含义,赏析写作特色。
8.能主动、积极参与综合性学习活动,并在活动中积累语文知识,提高语文素养。
Ⅲ级:
1.阅读文章,能对文章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
2.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能从中获取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能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3.根据写作要求,能审准题意,选好材料;能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安排好写作思路。
4.写记叙文内容具体,线索清晰,能很好地运用描写、抒情等表达方式,语言丰富生动。
5.写作时感情真挚,能写出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能捕捉事物的特征,抓住事件(人物)的特性,力求写出新意。
6.能写一般性的议论文,做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结构完整,用语恰当;能写一般性的说明文,做到对象明确,特点鲜明,解说到位;根据生活需要,能写日常应用文。
数学:
Ⅰ.考试要求2012黄冈中考数学科目考试说明
1.体现数学课程标准的评价理念,有利于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数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课程目标;有利于改变学生的数学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有效评价学生数学学习状况。
2.重视对学生学习数学四基的结果与过程的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性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认识水平的评价。
3.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命题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
4.试题的考查内容、素材选取、试卷形式对每个学生而言要体现其公平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尊重不同的解答方式和表现形式。
⒌试题背景具有现实性。试题背景应来自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符合学生所具有的数学现实和其他学科现实。
⒍试卷的有效性。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结果与过程的考查,加强对学生思维水平与思维特征的考查。
中考试卷要有效发挥选择题、填空题、计算(求解)题、证明题、开放性问题、应用性问题、阅读分析题、探索性问题及其它各种题型的功能,试题设计必须与其评价的目标相一致。
试题的求解思考过程力求体现《数学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数学活动方式,如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等等。
依据数学课程标准,考试要求的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次: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活运用。具体涵义如下:
了解(认识):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分为三个不同层次: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索。具体涵义如下:
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经验。
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它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英语:
Ⅰ.考试要求
试题将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考查初中毕业生应达到的五级总体目标以及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学习策略、文化意识等五级目标水平。考查内容分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两个项目进行表述。语言知识细目是指具体的知识要点;语言技能细目是指对听、说、读、写的能力要求(详见双向细目表)。语言知识可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
能够对所学过的词汇和语法等语言知识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些语言知识的基本规律及其基本含义。
2.理解
能够对《英语课程标准》要求的语言知识及其所构成的语言材料进行理性分析,理解其语言现象和语言规律。
3.掌握
能够对《英语课程标准》要求的语言基础知识进行归纳、综合,并灵活运用,在新的语境中解决实际问题。
Ⅱ。考试内容
双向细目表
语言知识细目
英语:
Ⅰ.考试要求
试题将根据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考查初中毕业生应达到的五级总体目标以及语言技能、语言知识、学习策略、文化意识等五级目标水平。考查内容分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两个项目进行表述。语言知识细目是指具体的知识要点;语言技能细目是指对听、说、读、写的能力要求(详见双向细目表)。语言知识可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
能够对所学过的词汇和语法等语言知识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些语言知识的基本规律及其基本含义。
2.理解
能够对《英语课程标准》要求的语言知识及其所构成的语言材料进行理性分析,理解其语言现象和语言规律。
3.掌握
能够对《英语课程标准》要求的语言基础知识进行归纳、综合,并灵活运用,在新的语境中解决实际问题。
Ⅱ。考试内容
双向细目表
语言知识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