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报名范围。
初中三年级、四年级在校生及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每年4月3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县教育(教体)局接受资格审查,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交区县教育(教体)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四)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实行电子无纸化管理。各初中学校及区县要于4月30日前完成学籍信息变更,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初中学校完成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后,汇总考生信息交由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5月24日前,各区县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复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区县、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或变更考生信息。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报名范围。
初中三年级、四年级在校生及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每年4月3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县教育(教体)局接受资格审查,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的各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需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交区县教育(教体)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四)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实行电子无纸化管理。各初中学校及区县要于4月30日前完成学籍信息变更,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初中学校完成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后,汇总考生信息交由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5月24日前,各区县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复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区县、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或变更考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