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金华中考分数线。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划定,为491分。
录取原则规定,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批和第二批中第一阶段录取的学校按各校统招分数线的高低确定录取顺序;第二批中第二阶段录取的学校和第三批实行平行录取;同批次学校保留第一志愿。
第一批和第二批中既有指令性计划又有择校生计划的学校,先录取指令性计划,再录取择校生计划。第一批学校的定向招生计划和统招计划一起录取。第二批学校分两阶段录取,八中、六中、宾虹中学为第一阶段,其他学校为第二阶段。择校生录取,先确定该校报名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然后招生学校在报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指令性计划在符合录取原则规定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应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顺序为:初中阶段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综合素质评价3A,2A1P;标志性成果的项数;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
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同时,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不允许任何高中段学校在学业考试之前招生(除特长生,定向免试生,二中师大直升生,六中、八中、曹宅中学特长班)。公办普通高中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才可组织招生。
在调配原则上,第一、二批学校按各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实行1∶1调配(择校生计划还须按三限政策调配);第三批按考生第一志愿实际填报人数调配(最多不超过1∶1.2)。
金华一中录取分数线为598分。择校生报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91分,择校费3万元。
2010年金华中考分数线。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划定,为491分。
录取原则规定,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一批和第二批中第一阶段录取的学校按各校统招分数线的高低确定录取顺序;第二批中第二阶段录取的学校和第三批实行平行录取;同批次学校保留第一志愿。
第一批和第二批中既有指令性计划又有择校生计划的学校,先录取指令性计划,再录取择校生计划。第一批学校的定向招生计划和统招计划一起录取。第二批学校分两阶段录取,八中、六中、宾虹中学为第一阶段,其他学校为第二阶段。择校生录取,先确定该校报名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然后招生学校在报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指令性计划在符合录取原则规定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应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顺序为:初中阶段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综合素质评价3A,2A1P;标志性成果的项数;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
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同时,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不允许任何高中段学校在学业考试之前招生(除特长生,定向免试生,二中师大直升生,六中、八中、曹宅中学特长班)。公办普通高中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才可组织招生。
在调配原则上,第一、二批学校按各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实行1∶1调配(择校生计划还须按三限政策调配);第三批按考生第一志愿实际填报人数调配(最多不超过1∶1.2)。
金华一中录取分数线为598分。择校生报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91分,择校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