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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绍兴市中考体育考试细则

发布时间:2013-04-08 11:20:03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各普通高中、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绍市教普字〔2007〕38号)精神,参照2012年绍兴市区体育中考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进一步倡导全民健身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学校体育、关注学生健康的浓厚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依据及原则

依据市体育中考项目设置及评分标准,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学校体育场地、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体育中考必须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试项目设置体现科学性、选择性、实效性原则,考试方法体现安全性、可操作性原则,考试标准应体现公平性、普及性原则。

三、考试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县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含往届毕业和外地毕业的考生)都应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分值及考试办法

体育平时成绩1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水平5分、运动技能素质20分,共计40分。

1.体育平时成绩。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初一、初二、初三三学年评定,分值为每一学年各5分。评定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体育课出勤、表现40%+课间操出勤、表现20%+课外活动出勤、表现40%)。学校评定学生分数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学校测试并按初三年级测试成绩计分,各校应在去年上报成绩的基础上允许学生重测,并确定最终成绩(县教体局将进行抽样督查)。成绩达到优秀、良好得5分,及格得4分,不及格得3分。学校评定学生的成绩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3、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每位学生测试两个项目,在必选和自选项目中各测一项。自选项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定,以鼓励学生掌握该项目运动技能为主要目标,测试按《2012年绍兴县体育中考项目测试的几项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

必选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教体局组织测试,根据实际测试成绩评分,并于当天公布学生成绩,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自选项目:引体向上(男)或艺术体操(女);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足球颠球;乒乓球对墙打;武术;健美操;一分钟跳绳。由各校自行组织测定,教体局将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所给定的学生成绩也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五、关于免考和补考的规定

1.免考:

(1)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和学校证明,可免除体育考试。对患有心脏病及其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学生,学校应充分了解,并及时和家长沟通,建议学生免考或缓考。患病学生经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可计满分(20分),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按60%计分(12分)。

(2)凡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必选或自选项目中的同类项目,免测项目所在类成绩计满分(10分)。市体育传统学校所列运动项目,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的自选项目,免测成绩以10分计。

免考考生需在体育中考报名期间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免考审核程序如下:

①考生提出申请并填写《2012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免考申请表》(附件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②学校对提出申请免考考生进行认定,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学校公示三天,并上报县教体局普教科;

③由普教科对免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后,送交招生办;

④县招生办对免考考生进行复查、备案。

2.补考:

在考前确因伤、病及女生例假暂不能参加规定时间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补考并填写《2012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补考申请表》(附件5),经县教体局普教科审核同意后,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补考。补考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不变,时间另行通知。

六、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由局长蒋国洪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忠、沈小雷任副组长,章军民、袁晓虹、钱纪江、操梅霞、郭建强、傅国海、王屹川及各镇(街)教育总支书记为组员。各镇(街)教育总支和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本次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测试标准、程序等及时传达到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增加透明度。

2.精心组织测试。5月中旬,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必选项目的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统一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务人员要认真参加测试业务培训。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测试前的教育,对秩序、场地、器材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检查,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测试期间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千万不能麻痹大意。考点要落实好医务人员,做到措施到位,万无一失。

3.严格公平公开。考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标准、公正、公平。测试成绩必须当天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学生对自己或同学的成绩有异议的,须在上墙后当日书面提出。测试中如发现考生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按中考考务制度处理。

4.认真安排考务。各校学生必须以校为单位,按准考证号顺序填写好《2012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报名统计表》(附件2),于5月8日(周二)前报县教体局普教科钱纪江老师。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考前按要求编印好考务手册(40份)。

各普通高中、学区、镇(街)教育总支、初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绍市教普字〔2007〕38号)精神,参照2012年绍兴市区体育中考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进一步倡导全民健身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学校体育、关注学生健康的浓厚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依据及原则

依据市体育中考项目设置及评分标准,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学校体育场地、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体育中考必须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试项目设置体现科学性、选择性、实效性原则,考试方法体现安全性、可操作性原则,考试标准应体现公平性、普及性原则。

三、考试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县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含往届毕业和外地毕业的考生)都应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分值及考试办法

体育平时成绩1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水平5分、运动技能素质20分,共计40分。

1.体育平时成绩。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初一、初二、初三三学年评定,分值为每一学年各5分。评定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体育课出勤、表现40%+课间操出勤、表现20%+课外活动出勤、表现40%)。学校评定学生分数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学校测试并按初三年级测试成绩计分,各校应在去年上报成绩的基础上允许学生重测,并确定最终成绩(县教体局将进行抽样督查)。成绩达到优秀、良好得5分,及格得4分,不及格得3分。学校评定学生的成绩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3、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每位学生测试两个项目,在必选和自选项目中各测一项。自选项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定,以鼓励学生掌握该项目运动技能为主要目标,测试按《2012年绍兴县体育中考项目测试的几项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

必选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教体局组织测试,根据实际测试成绩评分,并于当天公布学生成绩,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自选项目:引体向上(男)或艺术体操(女);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足球颠球;乒乓球对墙打;武术;健美操;一分钟跳绳。由各校自行组织测定,教体局将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所给定的学生成绩也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五、关于免考和补考的规定

1.免考:

(1)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和学校证明,可免除体育考试。对患有心脏病及其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学生,学校应充分了解,并及时和家长沟通,建议学生免考或缓考。患病学生经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可计满分(20分),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按60%计分(12分)。

(2)凡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必选或自选项目中的同类项目,免测项目所在类成绩计满分(10分)。市体育传统学校所列运动项目,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的自选项目,免测成绩以10分计。

免考考生需在体育中考报名期间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免考审核程序如下:

①考生提出申请并填写《2012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免考申请表》(附件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②学校对提出申请免考考生进行认定,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学校公示三天,并上报县教体局普教科;

③由普教科对免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后,送交招生办;

④县招生办对免考考生进行复查、备案。

2.补考:

在考前确因伤、病及女生例假暂不能参加规定时间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补考并填写《2012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补考申请表》(附件5),经县教体局普教科审核同意后,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补考。补考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不变,时间另行通知。

六、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由局长蒋国洪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忠、沈小雷任副组长,章军民、袁晓虹、钱纪江、操梅霞、郭建强、傅国海、王屹川及各镇(街)教育总支书记为组员。各镇(街)教育总支和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本次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测试标准、程序等及时传达到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增加透明度。

2.精心组织测试。5月中旬,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必选项目的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统一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务人员要认真参加测试业务培训。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测试前的教育,对秩序、场地、器材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检查,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测试期间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千万不能麻痹大意。考点要落实好医务人员,做到措施到位,万无一失。

3.严格公平公开。考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标准、公正、公平。测试成绩必须当天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学生对自己或同学的成绩有异议的,须在上墙后当日书面提出。测试中如发现考生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按中考考务制度处理。

4.认真安排考务。各校学生必须以校为单位,按准考证号顺序填写好《2012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报名统计表》(附件2),于5月8日(周二)前报县教体局普教科钱纪江老师。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考前按要求编印好考务手册(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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