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及名额
推荐学校为体育训练基地初中学校、少体校,推荐名额为15名,具体分配如下:
田径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百官中学、城北实验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球类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百官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城北实验中学、春晖外国语学校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春晖外国语学校、百官中学、城北实验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张杰中学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的,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230分及以上;输送到绍兴市及以上运动队的学生文化成绩要符合参加省绍兴市运动会准入标准,五项综合素质测评中的道德与修养在P级及以上;
3.体育运动有特长:从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或在绍兴市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上虞户籍应届初三毕业班学生;
4.有虚心好学的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体育特招生录取学校及名额
招生名额共12名,其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各6名(田径2名、球类2名,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2名)。
(四)招生录取办法
按田径、球类、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项目所取得的最优成绩进行排列次序(篮球、足球项目需进行术科测试后,排列次序),择优录取。如成绩相同,则按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体育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艺术类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学习成绩良好。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在480分及以上,五项综合素质测评达到5P级及以上;
3.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良好,无明显生理缺陷;
4.艺术特长明显。初中阶段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绍兴市个人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特长B级测试合格者、艺术特长小B级测试合格者、其他参加当年度艺术类招生考试并上最低术科分数线的考生。
(三)招生学校及名额:招生学校为崧厦中学,名额10名。
(四)招生办法:第一批录取:初中阶段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绍兴市个人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特长B级测试合格者和艺术特长小B级测试合格者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按初三第二学期全区质量调测成绩择优录取。第二批录取:其他参加当年度艺术类招生考试并上最低术科分数线的考生,按初三第二学期全区质量调测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艺术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普通类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
(二)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2.学业成绩优秀。以初三第二学期全区质量调测成绩为依据(全区第1300名划定临界分数线,5月上旬另行通知),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3P及以上。
(三)选备条件:1.竞赛成绩优良,须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绍兴市中学生语文报杯现场作文竞赛、上虞区初中学生语文现场限时作文竞赛和上虞区初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上虞区一等奖、绍兴市二等奖及以上;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比赛中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3.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指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包括科技创新作品、科技创新论文和机器人创意);4.上虞区头脑运动会金拇指奖获得者;5.艺术特长测试B级及以上等第者。上述选备条件,只需具备一个条件即可。
(四)招生办法: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一等奖获得者直接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以初三第二学期质量调测成绩为依据)。普通类特招生推荐表须由考生本人与家长签名,学校盖章,上交后不得变动。学校于4月21日前将2014年普通类特招生推荐表和推荐统计表上报各学区办,各学区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22日下午5时前送普教科。普通类特招生由各学区办统一组织考试(初三第二学期质量调测),区教研室负责阅卷。
(五)招生学校及名额:春晖中学45名,上虞中学45名。
(六)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普通类特招生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普高类定向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除华维外国语学校外)。
(二)基本条件:定向生必须具备定向初中学校学籍,且在定向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
(三)招生学校:春晖中学、上虞中学
(四)招生办法
1.分配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名额。根据春晖中学、上虞中学招收的定向生名额按1:1.8比例确定定向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除华维外国语学校外),其中非本校施教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择校生、借读生、转学生等)和不符合定向招生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列入定向招生范围(区统一录取的体育特招生、特长生除外)。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名额为:招生学校定向招生名额全区有定向资格的考生数初中学校有定向资格的考生数系数1.8(按四舍五入计算)。具体各校分配名额另发。
2.确定定向考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由区教体局确定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
3.统筹择优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定向计划,在全体定向推荐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总成绩名次的全区2500位。未被定向录取的考生,并入统招生候取。
五、工作要求
1.上述各类特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与原则由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另行制订,并就各类特招生基本条件、名额、操作程序、录取实施细则与原则一并向社会公布。
2.坚持自愿原则,被确定的特招生属免试(中考)直接录取,不再列入中考录取。
3.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特招生的推荐工作,加强宣传、热情指导,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按招生程序操作并将特招生条件和推荐学生在校内公示,同时严格把关,真正将各类特长生推荐好。
4.有关高中学校要积极主动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宣传指导、报名咨询、沟通联系和提供资料信息等工作。
5.特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底结束。定向生与统招生一并录取,录取工作于6月底结束。
6.各类专业考核小组名单。
(1)体育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厉苗军
成员:朱伯根陈苗清王永芳吕杰
(2)艺术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倪力
成员:甘建国金天鸿徐建新李正火
(3)普通类特招生考核小组:
组长:倪力
成员:李培明闾剑宝华土木金天鸿徐建新
(4)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韩立新
成员:陈伟芳叶菊华
一、体育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及名额
推荐学校为体育训练基地初中学校、少体校,推荐名额为15名,具体分配如下:
田径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百官中学、城北实验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球类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百官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城北实验中学、春晖外国语学校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项目:少体校、实验中学、春晖外国语学校、百官中学、城北实验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张杰中学各推荐12名,小计5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学籍在本区初中学校的,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230分及以上;输送到绍兴市及以上运动队的学生文化成绩要符合参加省绍兴市运动会准入标准,五项综合素质测评中的道德与修养在P级及以上;
3.体育运动有特长:从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或在绍兴市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或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上虞户籍应届初三毕业班学生;
4.有虚心好学的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体育特招生录取学校及名额
招生名额共12名,其中:春晖中学、上虞中学各6名(田径2名、球类2名,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2名)。
(四)招生录取办法
按田径、球类、重竞技(游泳、皮划赛艇)项目所取得的最优成绩进行排列次序(篮球、足球项目需进行术科测试后,排列次序),择优录取。如成绩相同,则按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体育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艺术类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学习成绩良好。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在480分及以上,五项综合素质测评达到5P级及以上;
3.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良好,无明显生理缺陷;
4.艺术特长明显。初中阶段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绍兴市个人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特长B级测试合格者、艺术特长小B级测试合格者、其他参加当年度艺术类招生考试并上最低术科分数线的考生。
(三)招生学校及名额:招生学校为崧厦中学,名额10名。
(四)招生办法:第一批录取:初中阶段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绍兴市个人一等奖获得者、艺术特长B级测试合格者和艺术特长小B级测试合格者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按初三第二学期全区质量调测成绩择优录取。第二批录取:其他参加当年度艺术类招生考试并上最低术科分数线的考生,按初三第二学期全区质量调测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艺术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普通类特招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
(二)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操行评定在良好及以上;2.学业成绩优秀。以初三第二学期全区质量调测成绩为依据(全区第1300名划定临界分数线,5月上旬另行通知),五项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3P及以上。
(三)选备条件:1.竞赛成绩优良,须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绍兴市中学生语文报杯现场作文竞赛、上虞区初中学生语文现场限时作文竞赛和上虞区初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上虞区一等奖、绍兴市二等奖及以上;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比赛中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3.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指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包括科技创新作品、科技创新论文和机器人创意);4.上虞区头脑运动会金拇指奖获得者;5.艺术特长测试B级及以上等第者。上述选备条件,只需具备一个条件即可。
(四)招生办法: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一等奖获得者直接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以初三第二学期质量调测成绩为依据)。普通类特招生推荐表须由考生本人与家长签名,学校盖章,上交后不得变动。学校于4月21日前将2014年普通类特招生推荐表和推荐统计表上报各学区办,各学区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22日下午5时前送普教科。普通类特招生由各学区办统一组织考试(初三第二学期质量调测),区教研室负责阅卷。
(五)招生学校及名额:春晖中学45名,上虞中学45名。
(六)招生程序
学生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区普通类特招生考核小组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普高类定向生
(一)推荐学校:全区各初中学校(除华维外国语学校外)。
(二)基本条件:定向生必须具备定向初中学校学籍,且在定向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
(三)招生学校:春晖中学、上虞中学
(四)招生办法
1.分配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名额。根据春晖中学、上虞中学招收的定向生名额按1:1.8比例确定定向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除华维外国语学校外),其中非本校施教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择校生、借读生、转学生等)和不符合定向招生基本条件的一律不列入定向招生范围(区统一录取的体育特招生、特长生除外)。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名额为:招生学校定向招生名额全区有定向资格的考生数初中学校有定向资格的考生数系数1.8(按四舍五入计算)。具体各校分配名额另发。
2.确定定向考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由区教体局确定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
3.统筹择优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定向计划,在全体定向推荐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总成绩名次的全区2500位。未被定向录取的考生,并入统招生候取。
五、工作要求
1.上述各类特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与原则由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另行制订,并就各类特招生基本条件、名额、操作程序、录取实施细则与原则一并向社会公布。
2.坚持自愿原则,被确定的特招生属免试(中考)直接录取,不再列入中考录取。
3.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特招生的推荐工作,加强宣传、热情指导,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按招生程序操作并将特招生条件和推荐学生在校内公示,同时严格把关,真正将各类特长生推荐好。
4.有关高中学校要积极主动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宣传指导、报名咨询、沟通联系和提供资料信息等工作。
5.特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底结束。定向生与统招生一并录取,录取工作于6月底结束。
6.各类专业考核小组名单。
(1)体育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厉苗军
成员:朱伯根陈苗清王永芳吕杰
(2)艺术类特招生专业考核小组:
组长:倪力
成员:甘建国金天鸿徐建新李正火
(3)普通类特招生考核小组:
组长:倪力
成员:李培明闾剑宝华土木金天鸿徐建新
(4)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韩立新
成员:陈伟芳叶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