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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宿迁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1 11:13:06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文化教育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培养体育艺术特色人才,根据《宿迁市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宿招委〔201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全市各普通高中申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设立体育和艺术两个类别。具体招生学校、计划随后网上公示。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资格

符合2014年宿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

1.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正式比赛,其中个人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前八名、县级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

2.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应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正式比赛,并获得国家级、省级比赛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市级比赛前四名或三等奖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或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市级以上美术、书法等艺术作品展览;或获得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五级以上。

3.具备较好的体育和艺术特长,但未有参加上述相关比赛和活动经历的考生。

(二)报考程序

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表(附件二),经所在学校同意,由县(区)教育局职能科室审核确认并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于5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逾期不予受理。市直学校确定同意报名的名单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确认。各县(区)、市直及各开发区初中学校的报名汇总表电子档发送邮箱:jssqjy@qq.com。(联系人:姜燕,电话:84389670)。

(三)报名人数

各地各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市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人数,确定为当年参加中考人数的2%,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学校特色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各初中学校报名人数。

(四)考试费用

按照宿价费〔2005〕40号文件规定,体育类、艺术类的报名考试费分别为40元、20元。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5月17-18日在宿迁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纬九路1号)举行。

考试采取分县(区)、分时段方式进行,具体报到及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请各县(区)、市直学校于5月15日上午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715办公室)办理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报到并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各县(区)、市直学校必须有专人带队,确保考生交通、食宿安全。

三、考试科目

(一)体育类

设100米、立定三级跳远、800米、掷实心球四个项目,每个项目25分,总分100分。各个项目考试方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09〕15号)执行,评分标准参照《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二)艺术类

1.声乐、器乐、舞蹈专业设基本乐科、主试科目两个科目,总分100分,其中基本乐科40分、主试科目60分。基本乐科考试内容为:视唱,视唱大小调或五声民族调式音阶;练耳,2-4小节单旋律模唱。主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声乐类自选一首歌曲清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器乐类自选一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类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带伴奏。

2.美术专业设素描造型一个科目,总分100分。素描考试内容为:静物写生(提供照片)。考试提供4K素描纸,其他工具材料自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书法专业设规定书体、自选书体两个科目,总分100分,其中规定书体60分、自选书体40分。规定书体考试内容为:根据提供的文字书写一幅楷书字体。现场提供4尺宣纸一张。自选书体考试内容为:根据提供的文字自选除楷书以外的书体书写。现场提供4尺宣纸一张。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三)成绩认定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凡是达到所报类别总分的合格分数(60分)以上,即认定为该类别特长生。以所考分数40%作为特长生考试成绩,市教育局发给成绩证明并统一录入中考招生录取系统,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特长生的参考分。

四、相关招生录取政策

(一)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采取划区域招生政策,除宿迁中学、沭阳如东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体艺类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所在地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报考相关类别和专业。

(二)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艺特长生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在填报招收体艺特长生普通高中时,必须选择填报体艺特长生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三)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时,专业测试成绩按40%折算与中考成绩合并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统招计划时,折算后的专业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之和不能低于学校统招线。录取不满时,转录普通考生。体艺特长生在参加普通类录取时,只以中考成绩参加录取。

五、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处、体卫艺处,以及市招办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与管理,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动员工作,准确宣传体艺特长生相关招生政策,引导初中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把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从而做出科学理性的选择,确保把实施中考体艺特长生考试制度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文化教育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培养体育艺术特色人才,根据《宿迁市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宿招委〔201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全市各普通高中申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设立体育和艺术两个类别。具体招生学校、计划随后网上公示。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资格

符合2014年宿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

1.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正式比赛,其中个人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前八名、县级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

2.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应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正式比赛,并获得国家级、省级比赛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市级比赛前四名或三等奖以上、县级比赛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或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市级以上美术、书法等艺术作品展览;或获得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五级以上。

3.具备较好的体育和艺术特长,但未有参加上述相关比赛和活动经历的考生。

(二)报考程序

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表(附件二),经所在学校同意,由县(区)教育局职能科室审核确认并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于5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逾期不予受理。市直学校确定同意报名的名单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确认。各县(区)、市直及各开发区初中学校的报名汇总表电子档发送邮箱:jssqjy@qq.com。(联系人:姜燕,电话:84389670)。

(三)报名人数

各地各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市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的人数,确定为当年参加中考人数的2%,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学校特色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各初中学校报名人数。

(四)考试费用

按照宿价费〔2005〕40号文件规定,体育类、艺术类的报名考试费分别为40元、20元。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5月17-18日在宿迁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纬九路1号)举行。

考试采取分县(区)、分时段方式进行,具体报到及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请各县(区)、市直学校于5月15日上午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715办公室)办理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报到并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各县(区)、市直学校必须有专人带队,确保考生交通、食宿安全。

三、考试科目

(一)体育类

设100米、立定三级跳远、800米、掷实心球四个项目,每个项目25分,总分100分。各个项目考试方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09〕15号)执行,评分标准参照《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二)艺术类

1.声乐、器乐、舞蹈专业设基本乐科、主试科目两个科目,总分100分,其中基本乐科40分、主试科目60分。基本乐科考试内容为:视唱,视唱大小调或五声民族调式音阶;练耳,2-4小节单旋律模唱。主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声乐类自选一首歌曲清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器乐类自选一首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类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带伴奏。

2.美术专业设素描造型一个科目,总分100分。素描考试内容为:静物写生(提供照片)。考试提供4K素描纸,其他工具材料自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书法专业设规定书体、自选书体两个科目,总分100分,其中规定书体60分、自选书体40分。规定书体考试内容为:根据提供的文字书写一幅楷书字体。现场提供4尺宣纸一张。自选书体考试内容为:根据提供的文字自选除楷书以外的书体书写。现场提供4尺宣纸一张。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三)成绩认定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凡是达到所报类别总分的合格分数(60分)以上,即认定为该类别特长生。以所考分数40%作为特长生考试成绩,市教育局发给成绩证明并统一录入中考招生录取系统,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特长生的参考分。

四、相关招生录取政策

(一)2014年我市普通高中采取划区域招生政策,除宿迁中学、沭阳如东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体艺类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所在地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报考相关类别和专业。

(二)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艺特长生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在填报招收体艺特长生普通高中时,必须选择填报体艺特长生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三)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时,专业测试成绩按40%折算与中考成绩合并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统招计划时,折算后的专业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之和不能低于学校统招线。录取不满时,转录普通考生。体艺特长生在参加普通类录取时,只以中考成绩参加录取。

五、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处、体卫艺处,以及市招办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与管理,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动员工作,准确宣传体艺特长生相关招生政策,引导初中学校、学生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把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从而做出科学理性的选择,确保把实施中考体艺特长生考试制度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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