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统一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负责协调。各学校必须指派具体负责人,统一带领考生到指定考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
2、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等,检录前做好准备活动,要求考生穿运动服、运动鞋(800米、1000米跑或一分钟跳绳不许穿钉子鞋)。
3、各学校负责考生候场时的纪律和秩序,提前将考生按顺序组织好,要求队伍整齐,不许大声喧哗。严禁考生携带任何类型的通讯工具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教育局统一下发的《体育考试准考证》。
5、候场时要求考生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好队。
6、检录时发给考生的考试卡要保管好,不能丢失、互串,否则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
7、不能参加800米、1000米或一分钟跳绳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到800米、1000米或跳绳起点处集合,提出申请并做好登记,上交考试卡后,按要求统一撤离考场。
8、考试项目要求:
(1)身高标准体重项目
①考试时考生要脱鞋,身体立正姿势站在仪器平台中央;
②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眼睛平视前方,头、背、臀紧贴于测试杆,禁止弓腿、驼背、跷脚、附带任何重物;
③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
(2)肺活量体重指数项目
①考生双脚自然站立,身体放松,应象闻花一样地慢慢吸气,直至感觉肺部完全充满气体为止;
②考生手持吹嘴紧贴于口部,以免漏气,屏住气向吹嘴慢慢吹出直至不能再吹为止;
③吹气过程中,气流不得中断;
④每位考生有两次机会,取其中最高值。
(3)一分钟跳绳项目
①跳绳由考生自备,绳体不透明即可;
②计算在一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③正摇双脚跳绳,不允许单脚起跳或双脚交替跳,不允许双摇;
④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周圈计为一次,遇跳绳拌脚,迅速调整后应继续进行。
9、参加长跑的考生如头发过长的考生必须将头发盘起,以免阻挡接收器接收信息,而影响考试成绩。
10、补考
(1)、因伤病及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的考生,持《体育考试准考证》和《2012年大庆市初中升高中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于5月31日9:00分在大庆一中体育场进行补考。
(2)、根据补考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校要认真填写《学生体育补考申请表》(庆教发〔2011〕72号附件4),在本校学生正常进行毕业统一考试时,交给市教育局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否则不予补考。
11、免考
1、对身体残疾的考生,认真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须持有地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交所在区教育局复查,然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将《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审验,符合免考规定的,可免于体育考试,按满分20分计入升学考试成绩。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毕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由学校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可予免考,该成绩按总分的60%计算,即20分60%=12分。其中因活动受伤或患有心脏病、心肌炎以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而不能参加800米、1000米跑或跳绳项目考试的考生,该项成绩按4分计算,但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分。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免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学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如无特殊情况按《考试日程安排表》进行,若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上、下午具体时间根据考试进展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1、毕业统一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区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负责协调。各学校必须指派具体负责人,统一带领考生到指定考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
2、各学校要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等,检录前做好准备活动,要求考生穿运动服、运动鞋(800米、1000米跑或一分钟跳绳不许穿钉子鞋)。
3、各学校负责考生候场时的纪律和秩序,提前将考生按顺序组织好,要求队伍整齐,不许大声喧哗。严禁考生携带任何类型的通讯工具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教育局统一下发的《体育考试准考证》。
5、候场时要求考生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好队。
6、检录时发给考生的考试卡要保管好,不能丢失、互串,否则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
7、不能参加800米、1000米或一分钟跳绳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到800米、1000米或跳绳起点处集合,提出申请并做好登记,上交考试卡后,按要求统一撤离考场。
8、考试项目要求:
(1)身高标准体重项目
①考试时考生要脱鞋,身体立正姿势站在仪器平台中央;
②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眼睛平视前方,头、背、臀紧贴于测试杆,禁止弓腿、驼背、跷脚、附带任何重物;
③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
(2)肺活量体重指数项目
①考生双脚自然站立,身体放松,应象闻花一样地慢慢吸气,直至感觉肺部完全充满气体为止;
②考生手持吹嘴紧贴于口部,以免漏气,屏住气向吹嘴慢慢吹出直至不能再吹为止;
③吹气过程中,气流不得中断;
④每位考生有两次机会,取其中最高值。
(3)一分钟跳绳项目
①跳绳由考生自备,绳体不透明即可;
②计算在一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③正摇双脚跳绳,不允许单脚起跳或双脚交替跳,不允许双摇;
④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周圈计为一次,遇跳绳拌脚,迅速调整后应继续进行。
9、参加长跑的考生如头发过长的考生必须将头发盘起,以免阻挡接收器接收信息,而影响考试成绩。
10、补考
(1)、因伤病及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的考生,持《体育考试准考证》和《2012年大庆市初中升高中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于5月31日9:00分在大庆一中体育场进行补考。
(2)、根据补考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校要认真填写《学生体育补考申请表》(庆教发〔2011〕72号附件4),在本校学生正常进行毕业统一考试时,交给市教育局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否则不予补考。
11、免考
1、对身体残疾的考生,认真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须持有地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交所在区教育局复查,然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将《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审验,符合免考规定的,可免于体育考试,按满分20分计入升学考试成绩。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毕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由学校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可予免考,该成绩按总分的60%计算,即20分60%=12分。其中因活动受伤或患有心脏病、心肌炎以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而不能参加800米、1000米跑或跳绳项目考试的考生,该项成绩按4分计算,但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分。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免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学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如无特殊情况按《考试日程安排表》进行,若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上、下午具体时间根据考试进展情况可能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