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春中考圆满结束。目前,长春市中考试卷扫描工作正在进行,7月2日开始网上阅卷,今年选聘的评卷教师已经落实到人,预计7月8日可公布考生成绩,7月11日进行第一次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czsb.com)和168声讯台查询考试成绩。7月14日至17日,考生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7月20日,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
在中考期间,长春市招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政策,中考期间规定为严管期,公安部门专门制定中考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选出一定数量的警力,加大考点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场秩序;交通警察在考试期间每天提前两小时上岗执勤,负责考点周边路段的畅通和安静;供电、供水部门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的供电、供水;城建、环保部门及时纠正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考试期间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加大了长春市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长春市考生没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特别提示
录取的推荐生不得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昨天,记者从长春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长春市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不包括推荐生的录取),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录取,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城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由长春市招生办审批,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放,考生档案由市招生办统一分发到录取学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师范类学校录取
师范类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实行加试的专业,在获得面、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实行加试的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高职、中职录取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允许已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免试录取。优先录取有中考成绩的考生。
推荐生和自主招生
此外,推荐生和自主招生学业成绩考试与中考使用同一试卷,考试同时进行。
推荐生和自主招生考试成绩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即A等85分~100分;B等70分~84分;C等60分~69分;D等60分以下。计算分数时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到整数位。考生的分数和等级由长春市招生办通过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推荐生提前录取,根据高中招生的招生计划和初中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初中推荐生计划完不成时,应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的计划也完不成时,将在长春市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以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他四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
录取时按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
当考生五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应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顺序的等级择优录取。
当考生的等级的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操作与实践的顺序,查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
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30分。被录取的推荐生不得参加第二批次录取,其他学校也不许违规录取推荐生。
昨天,长春中考圆满结束。目前,长春市中考试卷扫描工作正在进行,7月2日开始网上阅卷,今年选聘的评卷教师已经落实到人,预计7月8日可公布考生成绩,7月11日进行第一次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czsb.com)和168声讯台查询考试成绩。7月14日至17日,考生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7月20日,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
在中考期间,长春市招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政策,中考期间规定为严管期,公安部门专门制定中考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选出一定数量的警力,加大考点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场秩序;交通警察在考试期间每天提前两小时上岗执勤,负责考点周边路段的畅通和安静;供电、供水部门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的供电、供水;城建、环保部门及时纠正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考试期间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加大了长春市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长春市考生没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特别提示
录取的推荐生不得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昨天,记者从长春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长春市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不包括推荐生的录取),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录取,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城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由长春市招生办审批,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放,考生档案由市招生办统一分发到录取学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师范类学校录取
师范类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实行加试的专业,在获得面、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实行加试的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高职、中职录取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允许已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免试录取。优先录取有中考成绩的考生。
推荐生和自主招生
此外,推荐生和自主招生学业成绩考试与中考使用同一试卷,考试同时进行。
推荐生和自主招生考试成绩转换为A、B、C、D四个等级,即A等85分~100分;B等70分~84分;C等60分~69分;D等60分以下。计算分数时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到整数位。考生的分数和等级由长春市招生办通过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推荐生提前录取,根据高中招生的招生计划和初中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初中推荐生计划完不成时,应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的计划也完不成时,将在长春市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以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他四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
录取时按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
当考生五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应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顺序的等级择优录取。
当考生的等级的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操作与实践的顺序,查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
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30分。被录取的推荐生不得参加第二批次录取,其他学校也不许违规录取推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