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校中的优质校必须招一定比例潜力校学生
太原市2012年起,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时,联盟校中的优质校必须招收一定比例对应潜力校的优秀学生,这是市教育局2012年5月21日出台的今年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政策中要求的。
2012年招收保送生的学校除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学校外,凡自愿申请招收保送生的其他公办完全中学,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也可招收保送生。招生范围规定了户口迁入时间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招收的保送生,必须是本县(市、区)属初中学校具有本县(市、区)户口(户口迁入截至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的应届毕业生,严禁跨县 (市、 区)招生。省、市直属完全中学招收的保送生,须具有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口(户口迁入截至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从2012年起,凡联盟校中的优质学校招收保送生时,必须招收一定比例对应潜力学校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名额有限制
县(市、区)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名额为当年招生计划的30%之内。
市级及市级以上示范高中保送生招生名额为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10%之内,其中2%用于招收联盟校中对应潜力学校的学生。
自愿申请招收保送生的其他公办完全中学的保送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8%。
保送生计划完不成的,将转为统招计划。
保送生名单须公示
各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实行三公开,即保送名额公开,保送办法公开,预录取名单公开,并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可先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再由学校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预录取名单,名单确定后要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最后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确定为高中正式学生。
此外,市教育局要求,超计划招收的保送生将一律不予注册;招生过程中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凡已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对违规参加学业考试、填报中考志愿者,一经查出,成绩及所填报志愿作废,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太原市联盟校对照:
实验中学与平民中学
山大附中与太原五十一中
师院附中与太原五十二中
太原五中与太原三十九中
太原外国语学校与太原六十一中
太原十八中与杏花岭区七中(原太原四十三中)
太原十二中与太原五十八中
太原三十六中与太原外语科技中学
太原三十七中与太原四十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