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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中考录取顺序及原则

发布时间:2014-05-29 16:02:44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太原查字典中考网讯 2014年山西中考录取顺序及原则已出,查字典中考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中考录取有明确顺序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按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高职(3+2)、普通中专(幼师和特师)、职业高中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师范、高职(3+2)、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和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招生院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普通中专学校(不含幼师、特师)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幼师、特师和省外普通中专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凡未列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正式招生计划、未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录取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

凡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批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录取分数线、结果至少公布15个工作日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计划公开,自愿报考,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省教育厅审批的各高中学校规模轨制是各市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招生,不准随意增加招生计划和扩大招生范围。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于招生工作开始前由各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由各市教育局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市招生部门面向社会公布后全省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严格限定,不得跨市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在参加中考的学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最大班容量不得突破55人。

继续实行和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将当地优质高中60%以上的招生名额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指标分配要与初中办学水平挂钩。

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经市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2014年,山西省将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于参与和纵容考试、评卷、录取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普通高中超计划录取、跨市招生和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学校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切实改变少数地方招生行为不规范、学籍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国家资助的规定,真正将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冒领和故意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要按照《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学校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山西晚报记者王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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