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5年起,我省中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2.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由各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3号)文件精神执行。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职和中职的录取分值。
3.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下同)超计划录取。
4.从发文之日起,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
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一等奖的加分资格。
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加分资格。
取消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加分资格。
5.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6.高一年级的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7.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各市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