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技能考查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5月7日~10日理、化试验操作考查
5月17日理、化试验操作考查补考
7月2日11 :00~12:00外语听力考查
7月9日9:00~10:00外语听力 考查补考
6.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 织,并颁发面试、加试合格证,处理遗留问题。
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进行面试。面试标准按原教委1990年下发的辽宁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要求执行,结论记载为合格不合格.报考普通师范专业考生面试时,同时进行音乐、美术素质考查,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还须加试英语口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加试音乐、美术、舞蹈。音乐加试音乐基础(听音、简谱视唱)和声乐(自选、无伴奏),分值为80分;美术加试组合静物素描(自带画 具),分值为60分;舞蹈加试舞蹈基本动作和舞蹈(民族舞、儿童舞、集体舞任选一项),分值为60分,三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加试声乐、视唱练耳、舞蹈,声乐分值为90分,视唱练耳分值为60分,舞蹈分值为50分,三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加试素描和色彩,素描分值为120分,色彩分值为80分,两项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加试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铅球,每项分值为15分,四项成绩满分为60分。以上专业加试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的3~4倍划定。师范学校各专业面试和加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进行。面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师范学校。
报考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考生加试内容、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普通中专艺术类专业。
报考职业高中考生需要面试、加试的专业、内容及要求,与《2012年在沈阳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同时公布。面试、加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