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输入报名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输入报名信息视为自动放弃中考报名。
2、具有沈阳市学籍的应届考生,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的本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生学校办理考生基础信息转出手续后,到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进行中考报名。
3、考生首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必须更改初始密码,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报名信息被修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忘记密码,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4、考生在输入或修改报名信息完成后,须点击临时保存按钮临时保存输入或修改的报名信息。对于临时保存的报名信息,考生可重复上网修改。
5、考生确认报名信息不再改动时,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报名信息。对于确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考生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默认考生临时保存的信息为报名信息。
6、考生确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由各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并上交报名单位。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输入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