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后,大家将更关注中考录取问题了,小编在此给大家再详细介绍一下2014沈阳中考录取顺序及录取方法。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为德、智、体全面考核,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档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外语听力、理化 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时不予录取。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 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
录取顺序
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师范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市级重点高中、省 级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一般职业高中。其中,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只录取公费生;省、市级重点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 生、统招公费生、指标到校生(省级重点高中)、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一般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体育、艺术特优生、统招公费生和民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顺序依次为3+2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录取顺序依次为公费生、自费生。
录取办法
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考生为具有沈阳户籍并在沈阳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 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成绩低于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应届生不参加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 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普通高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其中指标到校生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 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剩余指标转本区、县 (市)统招。指标到校生计划原则上按公费生招生计划的70%下达。考生只参加报名所在区、县(市)指标到校生录取。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 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体育、艺术特优生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 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体育、艺术特优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5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50%。其中,报考全国培养体育后 备人才试点学校(体育点校)体育项目和市第九中学乐团项目考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60%;报考东北育 才学校悲鸿美术学校、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沈阳市第十五中学四所学校绘画项目考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素质测 试成绩。考生分数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一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的学校统一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体育点校体育项 目、市第九中学乐团项目、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单独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沈阳市第二中学乐团项目要求考生中考分数须达到600分(含)以 上。
师范学校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化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师范学校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职业高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3+2学校,第二批为普通中专。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志愿和四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2学校录取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
已被录取的考生要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招生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新生,可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时间总体安排如下:7月19日进行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和省级重点高中录取工作,7月23日进行师范学校和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录 取工作,7月27日进行市级重点高中录取工作,7月30日进行省级重点职业高中录取工作,8月4日进行一般高中录取工作,8月5日进行一般职业高中录取工 作,8月上、中旬进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