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取得合格及合格以上分数的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特优生,须在中招填报志愿期间填报体育、艺术特优生志愿。填报的项目与参加专项素质测试合格的项目必须一致,且符合《2014年沈阳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计划》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否则考生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2)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实行单独列计划、单独录取的办法。招生学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予以取消。
(3)体育、艺术特优生录取时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体育、艺术特优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5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50%。其中,报考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体育点校)体育项目和市第九中学乐团项目考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60%;报考东北育才学校悲鸿美术学校、市第三十八中学、市第二十四中学、市第十五中学四所学校绘画项目考生的综合成绩折合办法为: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此外,我市招收体育、艺术特优生的学校统一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体育点校)体育项目、市第九中学乐团项目、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单独划定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第二中学乐团项目要求考生中考分数须达到600分(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