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
一、命题理念:命题要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注意整体性、综合性与实践性,突出对学生数学素养的全面考查。
二、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部分规定的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的内容。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数学思考,发现、提出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科学的态度等。关注并体现的方面包括: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等。设计一定的结合实际情境的问题、开放性问题、探究性问题、对学生学习过程考查的问题等,以体现对学生相关数学能力的考查。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的解题技巧,适当控制运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