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于2014年1月18日(腊月十八)始,2月14日(正月十五)止,2月15日学生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寒假于2014年1月25日始,2月14日止,2月15日学生正式上课。
放寒假前,老师在给学生布置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寒假作业量。市教育局要求,老师要按照《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要求,严禁组织学生补课。
根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不能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每天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