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对象: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入学对象包括所有在苏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户籍限制。包括:(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适龄儿童少年。(二)凡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进入公办中小学。
报名办法:
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根据当年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仅为市区小学毕业生)等材料。
2、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外来人口子女要求在市区学校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地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证明、经市劳动人事部门鉴定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及1寸照片三张、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仅为小学毕业生)等,于当年规定时间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就读初中,由毕业小学集体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3、小学毕业生返苏报名
(1)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和金阊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持市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市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根据当年规定。
(2)户籍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分别向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报名(时间、手续同上)。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均由所属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地段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