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查范围
物理:①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②测量小石块密度;③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④测量小电灯的功率。
化学:①氧气的制取和性质;②二氧化碳的制取与检验;③酸和碱的化学性质;④粗盐的提纯(溶解、过滤、蒸发)。
生物:①用显微镜观察永久装片(血涂片、有丝分裂装片、叶片结构的切片等);②探究发生在口腔内的化学性消化;
③制作洋葱鳞片叶表皮细胞(或人的口腔上皮细胞)的临时装片并观察;④观察植物叶下表皮的气孔。
2.考查内容分别为上述每门学科实验中某一个实验的操作。
组织实施和考查方法
1.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科院组织专家研制并公布。
2.各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并于考前做好实验室、仪器、药品等准备工作。考生一人一桌,独立操作。
3. 各地教育局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4. 各市、吴中、相城与苏州市教育书店联系试卷事宜,并于5月17日(星期二)9:00-16:30到苏州市教育书店(迎枫桥弄13号,苏州市电化教育馆一楼)领取考查试卷。市区(含新区、园区)各校于5月18日上午9:00-11:30到苏州市教育书店领取考查试卷。
成绩评定和补考
考查成绩由主考教师根据标准当场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第。不合格者由各校当天组织补考,补考的考查内容照旧。
其他有关事项
1.各校按要求填写《2011年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安排上报表》(附件1),并于5月10日前报当地教育局教研室。市区(含新区、园区)各校发邮件报至苏州市教科院教管组(以学校名为文件名),以便组织对考查工作的巡视和抽查。
2.考查结束后各校填写《2011年初三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汇总表》(附件2)和《2011年初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成绩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10日前分别报当地市教研室和招办。市区(含新区、园区)各校分别报至市教科院教管组和市招办中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