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教[2011]3号)中明确市区2011年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这是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有利于中职招生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公正、更加高效地进行。根据市区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2011年三年制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录取方式
2011年中考考生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不再采用填报志愿的方式。根据集中注册,现场录取的录取办法,搭建招生学校与考生(家长)现场见面的录取平台,设置为期二天的录取专场,采取考生现场申请、学校现场审核、考生现场确认、现场办理注册录取手续、学校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录取方式。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中等职业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实行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管理的模式。
二、录取原则
1.各招生学校必须按经批准的计划进行现场招生。
2.各招生学校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同一分数段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拒收该分数段内的考生。
3.录取现场不得进行招生宣传,也不允许各招生学校在录取现场发放宣传材料、放置宣传牌板、悬挂条幅等。
[注]今年的招生宣传采用以下办法:1、5月27 日下午15:00----20:00,在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高工校区(苏州市爱河桥路18号)举行中等职业类学校招生咨询会,组织学校设摊接待考生咨询;2、5月25日起,各招生学校可安排专人在各自学校设置接待室,负责宣传接待工作,开放实验、实训基地供学生、家长了解和考察。
三、录取地点、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
1.录取地点: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高工校区(苏州市爱河桥路18号)。录取现场分等候区和录取区,学生及家长先进入等候区等候,再进入录取区录取。
2.时间安排:7月23---24日,考生按中考总分分批入场。
3.操作流程:
(1)考生凭准考证原件、中考分数条按时间段进场(每位考生最多有二名监护人陪同进场)。市招办查询考生中考成绩,满足该时间段分数要求的考生准予进入现场,并发放入场登记卡。
(2)考生进场后先进入等候区,查询学校和专业录取情况,选定报考学校和专业,并在入场登记卡上填写相关内容。
(3)考生进入录取区后,将准考证、入场登记卡和中考分数条交给选定的学校,招生学校在收取考生准考证和入场登记卡后,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现场确认,现场办理注册录取手续,发放市招办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4)每个时间段结束后,学校应将已招满的专业及时在等候区和学校摊位上同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后,须在当前时间段结束时离场。
(5)每个时间段结束招生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在录取区内清场,准备下一时段的考生。
(6)现场招生专场结束后第二天,各招生学校到市招办凭录取考生的准考证和入场登记卡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打印录取名册。
四、录取现场组织机构
为确保中职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市教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中职招生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高国华任组长,郑如源任副组长,市教育局职业与社会教育处、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招生办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工作小组下设现场协调组、咨询联络组和安保后勤组,负责现场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