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
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
体育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
英语采用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
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与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已在初一、初二年级学年结束时完成考核。艺术与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分校组织,互换监考,分别采用集中阅卷与现场评分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