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正、全面、科学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试和评价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努力克服过分注重知识掌握的偏向,促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所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和综合运用能力,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的整个过程,关注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和谐发展,鼓励学生的创新和实践,引导学生的个性成长.结合我市初中数学课程改革实际,正确地反映和评价我市初中数学教学水平,全面促进
初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便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评价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标准》所设立的课程目标,有利于改善学
生的数学学习方式、提高学生数学学习的效率。
2.科学性原则
评价以《标准》为依据,遵循科学、公平、准确、规范的评价原则。
3.全面性原则
重视对学生学习数学知识与技能的结果和过程的评价,重视对学生在数学思考能力和
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发展状况的评价.
4.适应性原则
体现义务教育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以学生的年龄特征、思维特点、数学背景和生活经验为根据,使具有不同的数学认知特点、不同的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表现自己的数学学习状况,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相应发展。
三、评价的基本要求
1.考查内容要依据《标准》,体现基础性、全面性和发展性
突出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关注标准》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即所有学生在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解决问题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必须掌握的核心观念、思想方法、基本知识和常用的技能.内容涵盖《标准》涉及的所有知识领域;所涉及的知识与技能以《标准》为依据,
主要的考查方面包括: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数学活动过程;数学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等.
(1)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见附表)
根据《标准》中第兰学段的具体目标,在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四个学习领域中,前三个领域将考试要求由低到高分为四个层次,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灵活运用,表中分别用字母A、B、C、D表示,这里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层次的要求.其具体含义是:
了解: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理解: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活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2)数学活动过程
包括数学活动过程中E表现邋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证明等活动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能否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当的数学语言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数学思考过程。
(3)数学思考
包括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解决问题的意识和方法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其内容包括:
能够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活动获得对事物的理解;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几何现象;能够运用图形形象地表达问题、借助直观图形进行思考与推理;时能对它的来源、处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推测性结论做合理的质疑;能够正确地认识生活中的一些不确定现象。
(4)解决问题能力
包括能从数学的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能合乎逻辑地与他人交流;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识等等。
2.试题素材、求解方式等要体现公平性
不同的学生在数学认知风格、数学思维特征、数学表示的偏好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这些差异通常不能够简单地视为好与差弱与强,因此,内容、素材和试卷形式在总体上对每一位学生而言力求公平。
3.试题背景要符合学生的现实
数学中的问题解决是基于解题者对问题的理解基础之上而进行的。评价中问题的背景力求来自于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或其他学科现实与生活或社会相关的题材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四、试卷结构
1.题量:总题量为28题左右,每题中的小题量也有控制,小题的总体量不超过40小题。全卷满分13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题型:试题分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客观题的分值占总分的比约为40%。
3.内容分布: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三部分所占分值的比约为45:40:15,课题学习融入这三部分之中,这样与实际课题数基本相当。
4.难度:试卷的全卷难度控制在0.7左右,试卷中容易题(难度在0.7以上)、中等难度题(难度在0. 4~0.7)、较难题(难度在0.4以下)的比例控制在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