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高中是江苏省评估院对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实施的一种最高等级鉴定。该类学校有一流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和管理,文化底蕴深厚,在国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并与国外名校有很好的合作。属于四星级高中学校里素质教育的典范、教育改革的样板、对外交流的窗口,更为主要的是突出国际可比性。2003年7月,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培植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再验收省重点中学,实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评估方法
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实行省、市两级负责制。三、四、五星级学校的评估由省负责,一、二星级学 四星级高中校的评估委托省辖市负责。
评估程序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方案》等文件精神,评估的基本程序是:
1、学校申请。学校学习和对照评估标准,发动教职员工自评,达到目标星级的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2、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凡申请三、四、五星级评估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省辖市推荐,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评,预评合格的向省推荐。
3、组织评估。在审核材料等工作的基础上,评估机构委派专家组赴校进行现场评估,专家组通过听、看、问、查等多种形式逐项检查达标条件,形成专家组意见。
4、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审核意见。
5、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教育部门对评估机构报送的意见进行审批,并向学校颁证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