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考前20分钟(语文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以备查验。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考生进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纸袋(政治考试或带规定资料)等考试物品。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及涂改液、透明胶带、修正带等物品入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按违规论处。
3、考生领导答题卡后,须检查所持的A(B)卡类别是否有误,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姓名等栏目。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的准考号、座位号、姓名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信息相符,如有问题立即报告监考员。
4、考生作答选择题时,须按照填涂示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将对应的选项方框涂黑、涂满。作答非选择题时,须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作图时,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须加黑、加粗。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卡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保持卡面清洁,答题卡不要折叠。
5、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考生停止提前交卷。
6、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按序放在桌上,等待监考人员收齐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后,方能依次退出考场。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到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试中,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试期间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违反规定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