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术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更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音乐、美术课程的学习,对学生的人格成长、情感陶冶、艺术素养以及智能的提高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通过课程的体验与学习,能进一步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考核目标
音乐、美术学科以提高学生综合艺术素质为考核原则。通过考核,了解学生音乐、美术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艺术的感知与欣赏、表现与创造、反思与评价等各个方面的能力状况。使学生在学习基础知识和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更加注重艺术课程的审美性、人文性、实践性,加强课程内容与生活以及现代科技发展的联系,同时学习一些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使学生的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得到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
音乐学科:依照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教育部2012年审定)音乐教材七年级上、下册,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为主要内容。
美术学科:依照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以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教育部2012年审定)美术教材七年级上、下册,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为主要内容。
考核的内容分为:了解、理解两个层次。运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考核内容。各个层次的具体说明如下:
了解:是对音乐、美术各自的艺术门类、风格、派别有基本的了解。能回忆、识别基础的、重要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常识。
理解:是对知识的进一步认识,对音乐、美术各自的作品形式、艺术内涵、艺术家等基本内容能作一般的理解。对音乐、美术的艺术语言(包括要素和组织形式)进行接触和探索,并获得初步的理解。
三、考核形式
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在答题卡上进行单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