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中学2013年特长生招生简章发布,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20人)
1、民乐:14人(二胡、中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笙、大提琴、倍大提琴、
民族打击乐)
2、声乐、舞蹈:6人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的济南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和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其音乐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
2、专业要求:
器乐:初中阶段专业达到十级以上水平,或在教育系统举办的艺术比赛中取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有一定演出经验,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声乐(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初中阶段专业达到十级以上水平,或在教育系统举办的艺术比赛中取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具有独唱能力。形象较好,女生身高要求1.64米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2米以上。
舞蹈(芭蕾、民族、古典):初中阶段专业达到十级以上水平,或在教育系统举办的艺术比赛中取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有一定演出经验。因舞蹈队需要,只招女生,要求身高1.66米左右、气质形象佳。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5月15-16日(8:30-11:30 ,14:00-17:30)
2、报名地点:艺术组办公室(本校区体育馆南侧二层)
3、报名注意事项:
要求考生本人到场报名,家长可以陪同。考生可直接下载并填好济南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表》一式两份(下载),报名时带来,也可以现场填写。带初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特别声明:凡经省实验中学专业测试合格的同学,务必把省实验中学作为第一志愿进行填报,将来无论是以指标生、统招生还是择校生类别录取的,入校后必须参加专业训练并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遵守艺术团相关规定。
四、测试安排
时 间
测试
项目
测试内容
集合地点
测试标准
5月18日
上午
8点开始
器乐
自选乐曲一首﹙乐器可兼报﹚、视奏、听音
本校区
体育馆一层
音乐教室
参照《2007年山东省艺术水平考试手册》执行
声乐
自选歌曲两首、视唱、听音
舞蹈
完整剧目、基本功、
技巧展示
注意事项:
1、除倍大提琴、民族鼓外其它乐器自备;舞蹈类考生所需伴奏光盘自备;声乐只能使用光盘或自带钢琴伴奏。
2、、器乐测试顺序如下:
二胡、中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笙、大提琴、倍大提琴、民族打击乐
五、成绩公布
测试合格者名单将于5月21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在学校体育馆张贴。
招生咨询电话:86016779、86920846
附:山东省实验中学学校简介
山东省实验中学是首批省级规范化学校和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学校于2001年底成立艺术教育中心,下设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在提高艺术特长生专业层次,丰富课内外艺术教育内容,凸现学校艺术教育特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省实验中学曾于2004年、2007年、2010年连续三届获得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一等奖,是山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由于突出的艺术教育工作,省实验中学于2010年被文化部授予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为全国重点大学艺术院、系及各类艺术院校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后备人才。
根据《济南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2013年济南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省实验中学继续招收音乐舞蹈类特长生,并根据当年中考招生有关政策录取。专业培养依托省实验中学优秀师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