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济教行字[2015]9号),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推荐生,招生简要章程如下:
一、招生人数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
2015年共招推荐生35人
。二、招生范围
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初中学校推荐和我校审核测试通过后可免试直接升入我校高中。
三、推荐条件
1.报名学生必须是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的学生。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4.符合条件报考我校的学生不可同时兼报其他推荐生试点学校。
四、审核考查
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与综合能力考查、面试相结合。
五、选拔程序
1.学校成立推荐生选拔工作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2.组织审核推荐生相关材料。
3.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评和面试,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和相关知识能力水平做出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五、具体时间安排
1.5月20日前,初中学校将已公示完毕的推荐生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我校,地点在图书科技楼(1号楼)三层教务处。
2.5月21日,学校审查推荐生资格、汇总考生信息。
3.5月23日上午8:0010:00,综合能力测评。
10:1012:00,综合能力面试。
4.5月25日,学校审核确定推荐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无异议后,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上公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