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济教行字[2015]9号),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推荐生,招生简要章程如下:
一、招生人数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共招收推荐生160人,其中历城区150人、市四区10人。
二、招生范围
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四和历城区,凡是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初中学校推荐和我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我校。
请以上各初中学校于5月22日下午5点半前将推荐生材料报我校(办公楼一层),并于5月24日上午8:00前到我校教导处领取推荐生综合测试准考证。
三、推荐条件
1.报名考生须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4.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历城一中后,不可兼报其他学校。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推荐生选拔工作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5月24日上午9:0011:00,请报考我校推荐生的初中学生持推荐生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学籍卡),于5月24日上午8:30到我校文化广场集合。
测试内容:命题依据初中课程标准,不拘泥于教科书,全面测试学生综合能力。
2.综合素质面试
考生在综合能力测试后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5月24日上午11:1512:00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面试全部结束后,学生方可离校。
3.录取及公示
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预录名单于5月26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按要求将推荐生录取名单上报济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