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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济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11:14:2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关于济南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及安排,济南是教育局发布意见如下: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保密局、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工商局、供电公司: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2日至14日进行,初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5日进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期间的新闻宣传、试题保密以及考点的安全保卫、电力供应、交通管理、道路畅通、噪声控制、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今年我市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信息的管理

考试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倍受社会关注。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要结合教育部门发布的考试信息,关注舆情和舆论热点,正面引导,客观报道。对外发布新闻必须经宣传部门审核把关,统一口径,防止不良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虚假消息在网上传播及泄露考题现象的发生。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考

试期间网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严格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删除、处置可能影响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安全的有害信息,防止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考试期间通讯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安全保密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切实加强试卷的运送、保管以及考试实施等各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室建设检查、验收工作。考前教育部门要会同保密局、公安局对各县(市)区的保密室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查找隐患、消灭死角,武警济南支队负责试卷存放的看管和保密工作。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坚持值班报告制度,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考试期间要严格防控和严厉打击使用无线通讯工具将考试内容从考点考场传输出去的泄密行为。

三、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公安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卷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考点及周边地区的值班、巡逻,防止发生对学生的侵害案件,进一步加大考点周边秩序治理力度,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根据考点位置合理增加警力,切实做好交通疏导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的管理,制止取缔考点附近各类户外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考点及周边地区市容秩序。各考点学校要落实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设立警戒区,并选派政治过硬、工作认真的同志和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确保考试有序、正常进行。

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兜售试题答案、传播危害考试安全有害信息、非法招生以及利用中高考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等技术手段进行作弊的行为,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强对考场周边的巡逻监测和治安检查,一旦发现此类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深挖幕后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加强考点的电力供应和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供电部门、经信委和各考点要在考前、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前对各自的供电、互联网线路和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设置备用电源,制订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考试、网上填报志愿、录取期间电力供应和网络畅通。

五、加强考试期间交通疏导及噪音污染等整治工作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考点附近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建设

工程的管理,合理调整工期和施工现场,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的监管与巡视,确保考试期间考点附近的道路畅通。考试期间,环保、市政公用、公安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开展考点和住宅区的噪音超标和夜间施工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各类违规施工行为,切实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生活环境。

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考试期间,卫生部门要配合考点组建卫生医疗组,密切关注考生的身体、身心健康状况,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预案、学生集体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以及120急救防护准备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考生集体食宿的宾馆、饭店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条件、消毒设备等拉网式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考点附近不符合卫生标准、违章经营的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各县(市)区摊点清理工作由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七、切实加强考务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要按照考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考点和考场的规范管理,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的思想,强化考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热情为考生服务,确保考试的有序平稳进行。

八、加强部门合作,实行联合办公

考试期间,宣传、教育、保密、公安、信息、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供电、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市政公用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建立联席办公制度,在市教育局联合办公,以加强保障工作的协作和联动,协调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各部门要确定联络人员和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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