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时30分,市教育局举行中小学招生政策媒体通报会,就《济南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济南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果果把与高中招生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解读,一方面是与延续14年的政策,一方面是2015年进行的改革。
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不变
1.继续实施指标生政策,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数额原则上与2014年保持不变,录取办法不变;
(2014年指标分配政策: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一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8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回民中学、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第十一中学、济南第三职业中专综合高中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2.继续沿用往年
推荐生、特殊考生
的相关政策;3.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一律不享有指标生和推荐生资格的政策;
4.继续实行阳光招生,
实现零择校
。改革
1.中考时间更改:
今年中考时间调整为6月11日至13日,比往年提前一天。
2.
取消择校生,
择校生招生计划纳入统招计划。3.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在第二次志愿填报时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可以兼报,提高学生志愿命中率;
4.完善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按上级要求,
适当压缩推荐生试点学校招生数量
,同时,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按照阳光招生的原则,特长生测试必须全部聘用校外评委,且纪委全程监督。5.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采用
网上阅卷
。6.允许有附属初中的普通高中学校从附属初中招收不超过高中招生总计划5%的高中直升定向生,该政策从2015年新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
7.明确济南艺术学校高中部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考生实际自主确定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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