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5月25日-26日期间,各招生学校登录专门网站(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在系统中打印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上报表,盖章后于5月28日前报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2倍)。
(2)6月1-5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各招生学校同时在校内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公示期5天。
(3)对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560分(总分的80%)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科技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也不得转入市内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