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暂未招收)。指标生比例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指标生分配原则:以初中学校具备指标生报考资格的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分配。
2.江南6区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有: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九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九中学、南航附属高级中学、第五高级中学、宁海中学、第三高级中学、雨花台高级中学、第二十七高级中学、第十二中学、建邺高级中学、田家炳高级中学、燕子矶中学。其中,市直属学校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第一中学、中华中学指标生面向江南6区和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招生;江南6区的其余指标生招生学校面向江南6区招生。市直属学校面向原市区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面向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指标生计划只分配到各区,不再细分到区内各初中学校,由区内统一使用。江南6区指标生招生学校(除市直属学校外)由市教育局直接将指标生计划的50%分配到本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余的50%分配到其他5区的各初中学校。
3.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指标生面向六合区招生。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秦淮中学、天印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上述学校指标生计划由各区教育局分配。市招生办将通过本书公布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和初中校的情况,各初中学校也将于6月1日至5日在校内公示分配到本校的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报名条件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1.南京市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暂未招收)。指标生比例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指标生分配原则:以初中学校具备指标生报考资格的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分配。
2.江南6区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有: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九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九中学、南航附属高级中学、第五高级中学、宁海中学、第三高级中学、雨花台高级中学、第二十七高级中学、第十二中学、建邺高级中学、田家炳高级中学、燕子矶中学。其中,市直属学校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第一中学、中华中学指标生面向江南6区和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招生;江南6区的其余指标生招生学校面向江南6区招生。市直属学校面向原市区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面向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指标生计划只分配到各区,不再细分到区内各初中学校,由区内统一使用。江南6区指标生招生学校(除市直属学校外)由市教育局直接将指标生计划的50%分配到本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余的50%分配到其他5区的各初中学校。
3.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指标生面向六合区招生。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秦淮中学、天印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上述学校指标生计划由各区教育局分配。市招生办将通过本书公布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和初中校的情况,各初中学校也将于6月1日至5日在校内公示分配到本校的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报名条件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