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政策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须在网上公示。
照顾政策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须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