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地学生户口迁入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初中学生转学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需交区教育局办理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
提交申报材料:家长持有关材料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
核准、审批:受理后,经审核同意,由学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承诺期限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安排。其中需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的手续由市教育局代办。学生及家长应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报到、注册:申请人持市或区教育局签章同意的《成都市城区外转入、城区内拆迁工程涉及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档案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报到、注册。
表格:原就读学校签章同意的《成都市城区外转入、城区内拆迁工程涉及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一式三份)
注: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附件: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提交城区的户口簿或迁入地的区及其以上公安局出具的有关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前置条件:
(一)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6个月以内的初中学生。
(二)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转学时还需注意:迁入新建规划住宅区的学生,待住宅建设单位将配套中小学校舍交付使用后,方可申请转学;迁入新撤建住宅的学生,待住宅建设单位与当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妥当有关事宜后,再申请转学。
办理机构
成都市教育局
办理窗口: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咨询电话:86924849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办理外地学生户口迁入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初中学生转学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需交区教育局办理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
提交申报材料:家长持有关材料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
核准、审批:受理后,经审核同意,由学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承诺期限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安排。其中需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的手续由市教育局代办。学生及家长应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报到、注册:申请人持市或区教育局签章同意的《成都市城区外转入、城区内拆迁工程涉及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档案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报到、注册。
表格:原就读学校签章同意的《成都市城区外转入、城区内拆迁工程涉及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一式三份)
注: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附件: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提交城区的户口簿或迁入地的区及其以上公安局出具的有关户籍迁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因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原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提交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前置条件:
(一)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6个月以内的初中学生。
(二)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转学时还需注意:迁入新建规划住宅区的学生,待住宅建设单位将配套中小学校舍交付使用后,方可申请转学;迁入新撤建住宅的学生,待住宅建设单位与当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妥当有关事宜后,再申请转学。
办理机构
成都市教育局
办理窗口: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
咨询电话:86924849
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