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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武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

发布时间:2013-04-09 17:57:0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武汉查字典中考网2013年4月8日: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在认真总结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二、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1.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切实规范教学行为。认真落实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高效课堂工程,积极推进教与学方式的改革,探索减负增效之路;不组织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乱编滥印各类复习资料,不随意提前结束新课;杜绝分快慢班或教学上歧视、放弃所谓差生的做法。

3.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教学的调研和指导。市、区教研部门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学生科学备考的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指导学校认真做好学业考试质量分析,正确评价教学实绩。

4.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经批准的工读教育学校、农村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毕业生以及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毕业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为: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初中学校相同;学业考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市学业考试中的试卷,按照全市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区组织考试并集中组织阅卷,其他科目由学校在6月20日前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盲校、聋校、培智中心学校(班)的毕业考核,经各校提出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以上各类学校中准备升入普通高级中学或者非注册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全部科目的学业考试。

三、健全制度,注重效果

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诚信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落实监管措施,保证学业考试工作组织严密规范。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2013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含2013武汉中考时间及具体安排

]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3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严格规范管理,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学业考试的性质和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坚持以下原则:

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活泼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为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级中学提供良好生源创造条件;

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内容、教与学方式的进一步变革。

三、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英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思想品德、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

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结业时,已由市统一命题、各区统一组织了毕业考查和阅卷。

体育与健康组织全市统一考查(方案另发)。

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方案另发),地理、生物和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2013年武汉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3武汉中考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0日 (星期四) 上 午 9:0011:30 语 文 下 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0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1日 (星期五) 上 午 9:0011:00 物理、化学 下 午 14:0016:00 英 语

四、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30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卷)80分;体育与健康30分,总分600分。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学业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五、学业考试命题依据和要求

学业考试要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学业考试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探究性和开放性的特点。

学业考试要尽量控制试卷长度,试题要简约、明了。控制试题难易程度,题量适中,杜绝偏题、怪题。

坚持命题、审题和评卷制度。命题人员、审题人员、评卷人员分别从命题人员库、审题人员库、评卷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学业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拟定学业考试说明、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及市教育条件建设管理处等承担。

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

2013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严格规范管理,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学业考试的性质和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坚持以下原则:

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活泼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为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级中学提供良好生源创造条件;

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内容、教与学方式的进一步变革。

三、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英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思想品德、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

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结业时,已由市统一命题、各区统一组织了毕业考查和阅卷。

体育与健康组织全市统一考查(方案另发)。

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方案另发),地理、生物和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2013年武汉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3武汉中考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0日 (星期四) 上 午 9:0011:30 语 文 下 午 14:0016:00 数 学 16:3018:0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1日 (星期五) 上 午 9:0011:00 物理、化学 下 午 14:0016:00 英 语

四、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30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卷)80分;体育与健康30分,总分600分。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学业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五、学业考试命题依据和要求

学业考试要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学业考试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探究性和开放性的特点。

学业考试要尽量控制试卷长度,试题要简约、明了。控制试题难易程度,题量适中,杜绝偏题、怪题。

坚持命题、审题和评卷制度。命题人员、审题人员、评卷人员分别从命题人员库、审题人员库、评卷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学业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拟定学业考试说明、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及市教育条件建设管理处等承担。

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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