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南开翔宇等四所民办学校调整学费通知_中考资讯-查字典中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中考网 > 天津市 > 中考备考 > 中考资讯 > 正文

2013年天津市南开翔宇等四所民办学校调整学费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 10:52:43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南开区:南开翔宇学校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南开翔宇学校学费标准调整为:初中每生每学年110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15000元。原在校中学生学费标准仍按照初中每生每学年90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13000元执行;小学阶段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南开区:静文高级中学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静文高级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原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执行;住宿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西青区:天骄高级中学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天骄高级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原在校高中学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6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津南区:天华实验中学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天华实验中学高中收费标准调整为:学费每生每学年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原在校高中学生收费标准仍按照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相关民办校物价资料:54所民办校收费标准[2012年]

相关国办校物价资料:国办校收费标准一览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南开区:南开翔宇学校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南开翔宇学校学费标准调整为:初中每生每学年110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15000元。原在校中学生学费标准仍按照初中每生每学年90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13000元执行;小学阶段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南开区:静文高级中学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静文高级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原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执行;住宿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西青区:天骄高级中学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天骄高级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原在校高中学生学费标准仍按照每生每学年60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津南区:天华实验中学

自2013年招收新生起,天华实验中学高中收费标准调整为:学费每生每学年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原在校高中学生收费标准仍按照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执行。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相关民办校物价资料:54所民办校收费标准[2012年]

相关国办校物价资料:国办校收费标准一览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全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