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现就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2年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市中招办负责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艺术类技工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类别
各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包括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舞蹈、杂技、曲艺、戏曲、影视等)和体育类两个门类。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须是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3.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艺术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基础。
4.报名考生须符合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部分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可以招收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报名考生须具备所报专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日)。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户口册、毕业学校(或所在学校)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的考生号,经本区县中招办审核盖章后到招生学校报名。
2.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它年级和外省市的考生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专业考试报名表》(附表:Y-05)。
4.专业考试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及时汇总专业考试报名情况,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统计表》(附表:Y-01),于3月21日前报市中招办。招收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的学校还需将考生个人信息(报名表中各项)录入成电子版,统一用Excel工作表格式。
四、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其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招生学校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提前进行。
(二)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负责按规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严肃认真地做出全面评价。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试
(一)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办法
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专业考试办法,由招生学校依据《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专项)考试办法》(附件2)文件规定,制定本学校艺术、体育专业(专项)考试实施办法,并于3月14日前分别报市中招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学校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学校要及时汇总专业考试成绩,按要求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外地学生和本市非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附表:Y-04),请于4月4日前上报市中招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附表:Y-03),请于5月2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2.文化考试办法
(1)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2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
(2)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须参加由市中招办组织的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上述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招生学校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文化考试报名表》(附表:Y-06)。招生学校应及时汇总文化考试报名情况,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统计表》(附表:Y-02),于4月4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二)考试科目
1.专业考试科目
由招生学校提出专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和评分标准,分别报市中招办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中美术类高中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每科的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2.文化考试科目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2012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各科目考试。
(2)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两科。每科满分100分,两科总分合计为20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
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体育运动专业不考英语)。每科满分100分,三科总分合计为300分。考试时间语文学科120分钟,数学、英语两个学科各为90分钟。
外省市初中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学科分数标准、时间长度、成绩总分同上。
文化考试命题工作,依据《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进行。
(三)考试时间
1.专业考试时间
3月24日(星期六)至3月25日(星期日)。
其中,艺术类普通高中美术专业,专业考试时间统一定为3月25日(星期日)。
2.文化考试时间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在6月25日(星期一)、6月26日(星期二)两天内进行。
(2)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2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8:00-9:30数学,10:00-11:30语文(小学)
10:00-12:00语文(中学)
下午2:00-3:30英语
六、志愿填报
(一)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到专业考试合格的招生学校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二)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专业),须是参加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办法
1.艺术类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中职学校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3.艺术类技工学校录取与中职学校的录取办法相同。
4.凡参加单独进行的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的考生,其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进行。
艺术、体育类学校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
5.凡没有按规定经所在学校、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报名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6.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
八、要求
(一)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是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各初中校要加强对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的管理,保证学生按规定在学籍校正常学习。凡本市小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或外省市学生,报考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未被录取,应在原学籍校继续学习。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
(四)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学生,不得在录取前做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许愿和承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附表:(共6页,
本地下载
)Y-01《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统计表》
Y-02《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统计表》
Y-03《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Y-04《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Y-05《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专业考试报名表》
Y-06《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文化考试报名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现就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2年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市中招办负责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艺术类技工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类别
各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包括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舞蹈、杂技、曲艺、戏曲、影视等)和体育类两个门类。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须是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3.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艺术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基础。
4.报名考生须符合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部分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可以招收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报名考生须具备所报专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日)。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户口册、毕业学校(或所在学校)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的考生号,经本区县中招办审核盖章后到招生学校报名。
2.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它年级和外省市的考生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专业考试报名表》(附表:Y-05)。
4.专业考试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及时汇总专业考试报名情况,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统计表》(附表:Y-01),于3月21日前报市中招办。招收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的学校还需将考生个人信息(报名表中各项)录入成电子版,统一用Excel工作表格式。
四、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其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招生学校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提前进行。
(二)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负责按规定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严肃认真地做出全面评价。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依据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试
(一)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办法
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专业考试办法,由招生学校依据《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专项)考试办法》(附件2)文件规定,制定本学校艺术、体育专业(专项)考试实施办法,并于3月14日前分别报市中招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须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学校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学校要及时汇总专业考试成绩,按要求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外地学生和本市非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附表:Y-04),请于4月4日前上报市中招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附表:Y-03),请于5月2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2.文化考试办法
(1)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2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
(2)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须参加由市中招办组织的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上述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招生学校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文化考试报名表》(附表:Y-06)。招生学校应及时汇总文化考试报名情况,填写《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统计表》(附表:Y-02),于4月4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二)考试科目
1.专业考试科目
由招生学校提出专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和评分标准,分别报市中招办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中美术类高中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每科的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2.文化考试科目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2012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各科目考试。
(2)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两科。每科满分100分,两科总分合计为20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
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体育运动专业不考英语)。每科满分100分,三科总分合计为300分。考试时间语文学科120分钟,数学、英语两个学科各为90分钟。
外省市初中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学科分数标准、时间长度、成绩总分同上。
文化考试命题工作,依据《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进行。
(三)考试时间
1.专业考试时间
3月24日(星期六)至3月25日(星期日)。
其中,艺术类普通高中美术专业,专业考试时间统一定为3月25日(星期日)。
2.文化考试时间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在6月25日(星期一)、6月26日(星期二)两天内进行。
(2)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2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8:00-9:30数学,10:00-11:30语文(小学)
10:00-12:00语文(中学)
下午2:00-3:30英语
六、志愿填报
(一)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到专业考试合格的招生学校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二)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专业),须是参加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办法
1.艺术类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中职学校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3.艺术类技工学校录取与中职学校的录取办法相同。
4.凡参加单独进行的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的考生,其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进行。
艺术、体育类学校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
5.凡没有按规定经所在学校、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报名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6.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
八、要求
(一)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是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各初中校要加强对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的管理,保证学生按规定在学籍校正常学习。凡本市小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或外省市学生,报考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未被录取,应在原学籍校继续学习。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
(四)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学生,不得在录取前做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许愿和承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附表:(共6页,
本地下载
)Y-01《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统计表》
Y-02《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统计表》
Y-03《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Y-04《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Y-05《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专业考试报名表》
Y-06《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文化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