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现就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办法
㈠本市户籍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㈡非本市户籍报名对象
1.《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依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及普通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8号)精神,可在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2.凡符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台湾学生报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应届台湾学生,可在其就读的初中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且已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非本市考生的身份报名,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2-16日(户籍动迁人员进津手续原则上于2012年3月16日前办理完毕)。
三、报名资格审查
㈠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认真填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2012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㈡学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予办理。
㈢学生报名资格经其所在学校初审后由各区县中招办审查确认。
四、报名工作程序
㈠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
㈡市中招办将依据学业考查(原八年级)成绩数据统一导入管理系统,作为考生报名的基础信息。
㈢各学籍校在各区县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管理系统要求,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等),完善考生的其他相关信息,如考生体检信息、体育考试统一测试选项信息、照片信息、户籍信息等,且要求真实、准确。
五、工作要求
㈠各区县中招办要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制定周密、完善的工作方案。
㈡要做好报名宣传和辅导工作,指导考生准确填报有关报名信息。
㈢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加强对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现就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办法
㈠本市户籍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㈡非本市户籍报名对象
1.《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依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及普通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8号)精神,可在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2.凡符合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台湾学生报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应届台湾学生,可在其就读的初中学籍校或居住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且已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非本市考生的身份报名,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2-16日(户籍动迁人员进津手续原则上于2012年3月16日前办理完毕)。
三、报名资格审查
㈠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认真填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2012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㈡学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予办理。
㈢学生报名资格经其所在学校初审后由各区县中招办审查确认。
四、报名工作程序
㈠2012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
㈡市中招办将依据学业考查(原八年级)成绩数据统一导入管理系统,作为考生报名的基础信息。
㈢各学籍校在各区县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管理系统要求,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等),完善考生的其他相关信息,如考生体检信息、体育考试统一测试选项信息、照片信息、户籍信息等,且要求真实、准确。
五、工作要求
㈠各区县中招办要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制定周密、完善的工作方案。
㈡要做好报名宣传和辅导工作,指导考生准确填报有关报名信息。
㈢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加强对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