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息采集是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基础性工作,依据天津市《2013年天津市八、九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意见》津招办中发〔2012〕24号文件之规定,为方便我区蓝印户籍考生了解有关信息采集需要注意的事项,特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信息采集范围:
持有天津市武清区蓝印户籍(含常住户籍),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九年级学生。
二、基本信息采集时间:
依据天津市《2013年天津市八、九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意见》津招办中发〔2012〕24号文件要求,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时间统一为2012年12月15日--20日。
三、信息采集时需携带材料:
(一)户口本原件(全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份;如蓝印户口,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学籍学校开出的学生现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且允许其参加天津市中考的证明(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区(县)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
(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成绩证明(合格、不合格),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考查成绩证明(合格、不合格)。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和区(县)教育局中学科公章。如现在还没有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可在考查后提供。
(四)用数码相机采集的学生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洗印6张,刻光盘1份(或拷贝U盘)。
(五)学生的档案材料(原件)。
四、信息采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武清区杨村第八中学(地址:武清城区南外环前进道第六城小区西)
咨询电话:022-82171012022-59618289
12月1520日信息采集时间咨询电话:022-82962528
武清区教育局中招办
2012年12月6日
学生信息采集是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基础性工作,依据天津市《2013年天津市八、九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意见》津招办中发〔2012〕24号文件之规定,为方便我区蓝印户籍考生了解有关信息采集需要注意的事项,特做如下说明:
一、基本信息采集范围:
持有天津市武清区蓝印户籍(含常住户籍),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九年级学生。
二、基本信息采集时间:
依据天津市《2013年天津市八、九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意见》津招办中发〔2012〕24号文件要求,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时间统一为2012年12月15日--20日。
三、信息采集时需携带材料:
(一)户口本原件(全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份;如蓝印户口,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学籍学校开出的学生现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且允许其参加天津市中考的证明(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区(县)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
(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成绩证明(合格、不合格),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考查成绩证明(合格、不合格)。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和区(县)教育局中学科公章。如现在还没有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可在考查后提供。
(四)用数码相机采集的学生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洗印6张,刻光盘1份(或拷贝U盘)。
(五)学生的档案材料(原件)。
四、信息采集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武清区杨村第八中学(地址:武清城区南外环前进道第六城小区西)
咨询电话:022-82171012022-59618289
12月1520日信息采集时间咨询电话:022-82962528
武清区教育局中招办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