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昨日(28日)印发《2015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
规定今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为4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为20分。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在市重点高中学校范围内进行,共涉及全市43所高中。指标分配要以本区县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将优质高中计划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
学生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一)具有天津市正式户口(含蓝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学生在学籍所在校就读,初中不择校;(三)市级学业水平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四个科目中,至少有两科达到良好,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四)德、智、体全面发展,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A和3B的学生(其中道德素养应为A)。
天津市教委昨日(28日)印发《2015年天津市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
规定今年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为4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为20分。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在市重点高中学校范围内进行,共涉及全市43所高中。指标分配要以本区县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将优质高中计划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
学生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一)具有天津市正式户口(含蓝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学生在学籍所在校就读,初中不择校;(三)市级学业水平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四个科目中,至少有两科达到良好,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四)德、智、体全面发展,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达到2A和3B的学生(其中道德素养应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