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考体育考试仍考3个项目,每项10分,内容为耐力(男1000米、女800米跑步),力量(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或实心球)和技能(篮球障碍运球)。评定标准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但个别标准比以前略有提高。如男生引体向上的满分标准由10个提高到12个,掷实心球的满分标准由原来的8.59米提高到11.5米,篮球的考试方式也有变化,从原来的15米往返运球改为20米往返运球,所绕标志物由单排改为相隔1米的双排,对学生运球技能的要求更高。
伤病考生可免考
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和有伤病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要持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区县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批准免考。其中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长期免修体育课学生,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其考试成绩按体育总分40分的60%即24分记录。到初三年级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体育考试的学生,现场考试成绩按18分计分,过程性考核成绩与正常学生计分方法相同。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现场考试成绩以满分30分记录,过程性考核成绩视残疾程度不同评定。其中重度和中度残疾的考生,过程性考核直接计满分10分。轻度残疾学生应保证参加每周3学时的体育锻炼,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为满分;达到30学时不足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为8分;超过10学时不足3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为7分;不足1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为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