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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北京中考体育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12-13 14:42:1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第五章:中考体育

第5节: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育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但鞋底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钉。

(二)参加体育考试,考试前应做充分的准备活动,考试后应做好整理活动。

(三)考生要认真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尊重并服从引导员、考务员的指挥和判定。

(四)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立即向引导提出,以便及时查询。

(五)女生经期及生病受伤的考生,应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并按区县考务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参加缓考。

(六)因伤病不能按规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在考试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七)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生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考生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

(八)体育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三个项目都考完的考生,不能再申请参加缓考。

(九)考生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应通过学校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申述。

(十)现场体育考试考场为封闭考场,无专门证件、未经批准不能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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