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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3-20 16:04:0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

进工程的通知》[沪委发〔2011〕15号]以及《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体〔2012〕8号]文件精神,顺利实施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安排

㈠考试日程

4月14日和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各校考试顺序经抽签决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20日下午3:00~4:30为缺考者补考时间。若遇雨天,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游泳项目考试日期为4月7日(风雨无阻,各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缺考者补考日期为4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㈡考试地点

上海市延安中学(上海市茅台路1111号),游泳项目考试地点为长宁温水池(上海市愚园路1041号)。

㈢考试项目

体育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每位考生应参加以下四类项目的测试。

1、第一类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生200米、女生200米)。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上述项目测试的考生,允许其申报后,在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2、第二类项目

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

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

二、考试要求

1、考生考试项目顺序: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安排在当天考生测试项目的最后进行,其它项目待定。

2、考生在工作人员带到侯考区后,由学校带队老师负责提醒考生进行考前准备活动。

3、考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当一个班级完成一项考试科目,离开该考试区域后,另一个班级进入该考试区域进行考试,以此类推直至考试全部结束。

4、考生以班级为单位由送考老师按照规定时间带到候考区,由考试引导人员对考生进行检录,宣读考生须知,发放考生编号,并带往考试区域。一个项目考试完毕,学生对该项目成绩签名确认,确认完毕后由考试引导人员带领学生至下一考试区域,学生进行该项目考试。四个项目全部考完后,学生由考试引导人员带往成绩公告区,引导人员把考试成绩登记表交成绩录入组人员,学生离开考场。

5、学生对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如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三、组织实施

㈠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仲裁小组、安全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监督考试全过程,受理、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事项及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

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长宁区教育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电话:62787558)

㈡各校相应成立学校体育考试工作小组,配备相关人员,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宣传,同时要对学生进行教育,积极配合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

㈢规范实施体育考试各方面工作。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

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对考场的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与长宁公安分局和卫生局取得联系,维护考试当日考场周边交通秩序,建立受伤考生应急通道。

㈣体育考试要做到公开透明。设立体育考试工作咨询(62787558)和监督(22050723)电话;对于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情况,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发生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㈤工作安排

1、3月9日,召开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会议,布置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并完成考试顺序抽签工作。

2、4月1日前,各校上报相关材料(相关资料另发)。

3、4月6日前,完成裁判和工作人员的选拔,并进行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培训。

4、4月10日前,完成各项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5、4月中旬,完成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6、4月下旬,完成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缺考者补考。

㈥其它

考试评分、免考、缓考及其它未尽事项按沪教委体〔2012〕8号文件精神执行。

1、考生考试项目顺序: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安排在当天考生测试项目的最后进行,其它项目待定。

2、考生在工作人员带到侯考区后,由学校带队老师负责提醒考生进行考前准备活动。

3、考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当一个班级完成一项考试科目,离开该考试区域后,另一个班级进入该考试区域进行考试,以此类推直至考试全部结束。

4、考生以班级为单位由送考老师按照规定时间带到候考区,由考试引导人员对考生进行检录,宣读考生须知,发放考生编号,并带往考试区域。一个项目考试完毕,学生对该项目成绩签名确认,确认完毕后由考试引导人员带领学生至下一考试区域,学生进行该项目考试。四个项目全部考完后,学生由考试引导人员带往成绩公告区,引导人员把考试成绩登记表交成绩录入组人员,学生离开考场。

5、学生对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如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区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三、组织实施

㈠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仲裁小组、安全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监督考试全过程,受理、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事项及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

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长宁区教育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电话:62787558)

㈡各校相应成立学校体育考试工作小组,配备相关人员,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宣传,同时要对学生进行教育,积极配合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认真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

㈢规范实施体育考试各方面工作。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

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对考场的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与长宁公安分局和卫生局取得联系,维护考试当日考场周边交通秩序,建立受伤考生应急通道。

㈣体育考试要做到公开透明。设立体育考试工作咨询(62787558)和监督(22050723)电话;对于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情况,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对于发生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㈤工作安排

1、3月9日,召开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会议,布置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并完成考试顺序抽签工作。

2、4月1日前,各校上报相关材料(相关资料另发)。

3、4月6日前,完成裁判和工作人员的选拔,并进行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培训。

4、4月10日前,完成各项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5、4月中旬,完成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6、4月下旬,完成2012年长宁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缺考者补考。

㈥其它

考试评分、免考、缓考及其它未尽事项按沪教委体〔2012〕8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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