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评分方法与标准参见如下各表:
1.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歌唱技术及艺术质量
95
(1)歌唱时的音准,能按原调演唱
(2)节奏准确
(3)音域宽广
(4)声区音色统一(声部均衡)
(5)发声与共鸣方法正确、规范
(6)咬字吐字清晰,用外文演唱语音正确、规范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未按要求准备2首独唱曲目的,扣2分)
合唱
视唱
5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合计
100
2.器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95
(1)演奏时音准,尽可能少出现错音
(2)节奏准确,基本达到速度标记的要求
(3)技术程度及技术表现严谨、规范
(4)音色优美
(5)对作家作品、风格流派的准确把握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听音练耳
5
(1)音准(2)考生须在5秒钟内回答
错1音(和弦),扣1分
视奏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合计
100
3.舞蹈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形体气质目测
5
肩型、颈部长短、后背平直、腿直、身体上下比例、体型(胖瘦程度)、身高、气质(符合年龄特点)
好 3.6-5分
较好 2.1-3.5分
一般 0.5-2分
舞蹈基本功
30
(1)把杆及把下技术动作规范、准确、到位
(2)身体柔韧性、软开度好;男生能展现出力度
(3)节奏感鲜明、协调性好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技术及艺术质量
60
(1)节奏感鲜明,用优美的肢体表现舞蹈的韵律
(2)情绪饱满,感情投入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节奏模仿
5
(1)节奏记忆正确、模仿的反应快(2)时值、速度及节拍强弱模仿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
合计
100
4.其它专项考核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播音与主持
10
目测:五官端正、面目清秀、体型(胖瘦程度),有气质
好 7.1-10分
较好 4.1-7分
一般 1-4分
90
(1)有标准、规范的普通话语音
(2)发音器官健康,口齿清晰、嗓音圆润
(3)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
(4)思维、应变能力较强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合计
100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模特表演
30
男生不低于178cm,女生不低于165cm;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目测身体上下比例
身高不合要求者取消考核资格;体重超过或少于标准重量每1公斤扣3分;三围超过或少于正常标准每1公分扣3分;
10
目测:五官端正、肌肤质感好,气质高雅、端庄大方
好 7.1-10分
较好 4.1-7分
一般 1-4分
10
语言:表达清楚、思路清晰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40
模特技巧:台步走姿步态协调、神态表情表现力强,与音乐配合协调;造型连贯自然、与身着服装协调、神态表情表现力强;自选服装得体大方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10
自选才艺项目健康积极向上;才艺表演完整连贯,具有一定难度,表现力强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合计
100
(二)考生专项成绩计分办法
采取5人评分,评委组各评委按照上述音乐、舞蹈及表演各专项的评分标准和考生在考核中的实际表现,评出各考生的分值,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计为该考生专项成绩的最后得分。
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评分方法与标准参见如下各表:
1.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歌唱技术及艺术质量
95
(1)歌唱时的音准,能按原调演唱
(2)节奏准确
(3)音域宽广
(4)声区音色统一(声部均衡)
(5)发声与共鸣方法正确、规范
(6)咬字吐字清晰,用外文演唱语音正确、规范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未按要求准备2首独唱曲目的,扣2分)
合唱
视唱
5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合计
100
2.器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95
(1)演奏时音准,尽可能少出现错音
(2)节奏准确,基本达到速度标记的要求
(3)技术程度及技术表现严谨、规范
(4)音色优美
(5)对作家作品、风格流派的准确把握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听音练耳
5
(1)音准(2)考生须在5秒钟内回答
错1音(和弦),扣1分
视奏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合计
100
3.舞蹈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形体气质目测
5
肩型、颈部长短、后背平直、腿直、身体上下比例、体型(胖瘦程度)、身高、气质(符合年龄特点)
好 3.6-5分
较好 2.1-3.5分
一般 0.5-2分
舞蹈基本功
30
(1)把杆及把下技术动作规范、准确、到位
(2)身体柔韧性、软开度好;男生能展现出力度
(3)节奏感鲜明、协调性好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技术及艺术质量
60
(1)节奏感鲜明,用优美的肢体表现舞蹈的韵律
(2)情绪饱满,感情投入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节奏模仿
5
(1)节奏记忆正确、模仿的反应快(2)时值、速度及节拍强弱模仿准确(3)流畅、完整
错1节拍,扣0.5分
合计
100
4.其它专项考核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播音与主持
10
目测:五官端正、面目清秀、体型(胖瘦程度),有气质
好 7.1-10分
较好 4.1-7分
一般 1-4分
90
(1)有标准、规范的普通话语音
(2)发音器官健康,口齿清晰、嗓音圆润
(3)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
(4)思维、应变能力较强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合计
100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办法
模特表演
30
男生不低于178cm,女生不低于165cm;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目测身体上下比例
身高不合要求者取消考核资格;体重超过或少于标准重量每1公斤扣3分;三围超过或少于正常标准每1公分扣3分;
10
目测:五官端正、肌肤质感好,气质高雅、端庄大方
好 7.1-10分
较好 4.1-7分
一般 1-4分
10
语言:表达清楚、思路清晰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40
模特技巧:台步走姿步态协调、神态表情表现力强,与音乐配合协调;造型连贯自然、与身着服装协调、神态表情表现力强;自选服装得体大方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10
自选才艺项目健康积极向上;才艺表演完整连贯,具有一定难度,表现力强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合计
100
(二)考生专项成绩计分办法
采取5人评分,评委组各评委按照上述音乐、舞蹈及表演各专项的评分标准和考生在考核中的实际表现,评出各考生的分值,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计为该考生专项成绩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