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指标生分配改革问答
1、问:指标生分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行动。2010年10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项改革措施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这一举措,与我市近年来已经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等措施结合在一起,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2、问:我市今年指标生分配的比例和具体名额是多少?
答: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优质普高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2012年我市将在2011年指标生分配比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实际,扩大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各高中学校招收指标生的具体名额,需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完成后才能确定。据初步预测,招生计划大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有望达到200个;招生计划小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也将达到100个;24所试点高中学校用于指标生分配的总名额在4000个以上。
3、问:考生报考指标生,对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以报考指标生,但必须与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一致。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类考生可以报考,D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D类考生可以报考,AC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D类考生均可报考。
4、问:为什么要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
答:如果不对考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就可能出现投机性非正常转学现象,或者学籍与考生就读学校分离的挂读现象。为了杜绝这些现象,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指标生分配方案》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第一,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现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一年级除外)报考指标生,要求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2012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初二、初三两个学年的学籍;2013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三个学年的学籍。上述学生在2011年3月25日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第二,从2014年起,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第三,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此外,因指标生分配以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为依据,对报考指标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指标生名额也是分配到我市各初中学校,所以文件规定,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5、问:考生如何知道自己所就读的初中学校能分到多少指标生名额?
答: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以后,市教育局将具体公布24所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名额,以及这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届时,考生可查阅市招考办印发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
6、问:在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吗?
答:在指标生报考资格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考生是一视同仁的。在民办学校就读的D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AC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所有考生都可以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市教育局在确定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时,对于按公式计算后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没有简单地按四舍五入法取消它们的指标生分配资格,而是将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重新按公式进行计算,使得这些学校的考生也具备了共享一部分指标生名额的机会。我市有许多民办初中学校深圳户籍考生很少。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即使某一所初中学校只有1名深圳户籍考生,他也同样享有被录取为指标生的机会。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招生制度设计以人为本、机会均等的特点。
7、问:考生如何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对中考成绩有何要求?
答: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将公布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含指标生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也将详细公布。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普通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筛选入围、划线投档等具体操作办法,市招考部门将向各初中学校作详细解读和具体布置,初中学校也将对考生报考进行具体指导。
8、问:我市的指标生分配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答: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市教育局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市教育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第一,加强指标生分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公布实施方案,公布指标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分配情况,对考生报考指标生的资格予以公示,对指标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等。第二,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第三,将中考成绩作为指标生录取的重要标准,有利于保障指标生录取的透明性和规范化。如果让初中学校自定标准进行推荐,在当前情况下,其推荐标准难以准确把握,推荐过程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容易受到质疑。第四,对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和预测研判,尽力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避免因指标分配实施方案不完善而导致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引发争议。第五,强化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初中学校的责任,加强指标生资格审核、学籍管理、综合表现评定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指标生分配过程严密、规范。
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内解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但须参加中考。
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有关学校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待方案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
2012年深圳市指标生分配改革问答
1、问:指标生分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行动。2010年10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这项改革措施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这一举措,与我市近年来已经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等措施结合在一起,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2、问:我市今年指标生分配的比例和具体名额是多少?
答: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优质普高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2012年我市将在2011年指标生分配比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实际,扩大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各高中学校招收指标生的具体名额,需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完成后才能确定。据初步预测,招生计划大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有望达到200个;招生计划小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也将达到100个;24所试点高中学校用于指标生分配的总名额在4000个以上。
3、问:考生报考指标生,对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以报考指标生,但必须与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一致。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类考生可以报考,D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D类考生可以报考,AC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D类考生均可报考。
4、问:为什么要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
答:如果不对考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就可能出现投机性非正常转学现象,或者学籍与考生就读学校分离的挂读现象。为了杜绝这些现象,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指标生分配方案》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第一,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现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一年级除外)报考指标生,要求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2012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初二、初三两个学年的学籍;2013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三个学年的学籍。上述学生在2011年3月25日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第二,从2014年起,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第三,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此外,因指标生分配以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为依据,对报考指标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指标生名额也是分配到我市各初中学校,所以文件规定,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5、问:考生如何知道自己所就读的初中学校能分到多少指标生名额?
答: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以后,市教育局将具体公布24所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名额,以及这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届时,考生可查阅市招考办印发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
6、问:在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吗?
答:在指标生报考资格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考生是一视同仁的。在民办学校就读的D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AC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所有考生都可以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市教育局在确定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时,对于按公式计算后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没有简单地按四舍五入法取消它们的指标生分配资格,而是将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重新按公式进行计算,使得这些学校的考生也具备了共享一部分指标生名额的机会。我市有许多民办初中学校深圳户籍考生很少。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即使某一所初中学校只有1名深圳户籍考生,他也同样享有被录取为指标生的机会。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招生制度设计以人为本、机会均等的特点。
7、问:考生如何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对中考成绩有何要求?
答: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将公布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含指标生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也将详细公布。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普通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筛选入围、划线投档等具体操作办法,市招考部门将向各初中学校作详细解读和具体布置,初中学校也将对考生报考进行具体指导。
8、问:我市的指标生分配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答: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市教育局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市教育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第一,加强指标生分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公布实施方案,公布指标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分配情况,对考生报考指标生的资格予以公示,对指标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等。第二,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第三,将中考成绩作为指标生录取的重要标准,有利于保障指标生录取的透明性和规范化。如果让初中学校自定标准进行推荐,在当前情况下,其推荐标准难以准确把握,推荐过程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容易受到质疑。第四,对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和预测研判,尽力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避免因指标分配实施方案不完善而导致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引发争议。第五,强化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初中学校的责任,加强指标生资格审核、学籍管理、综合表现评定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指标生分配过程严密、规范。
拟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内解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但须参加中考。
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有关学校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待方案确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