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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3年中考中招政策和日程安排公布

发布时间:2013-04-03 18:47:1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深圳查字典中考网 2013年深圳中考中招政策和日程安排公布,今年中考科目、成绩呈现、照顾加分、直升生推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基本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首次推出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32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科学科目权重等有调整

2013年深圳中考中招日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9-15日 中考报名 5月6-20日 中考体育考试 5月18-19日 中考英语听说考试 5月18-20日 艺术特长生现场报名 5月21-22日 体育特长生现场报名 5月29日-6月3日 网上填报志愿(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 6月22-23日 全市统一中考 6月29-30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考核 6月24日7月8日 统一评卷,复核及公布成绩 7月11日8月22日 中招录取

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3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24 号)精神,现在我市初三年级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准报考。

报名办法: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中考报名后已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试科目、时间与成绩呈现

全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与社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科学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00分)的15%,即15分。

考试时间:体育考试于5月6-20日进行,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18-19日进行(继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考试于6月22-23日进行。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科学120分钟,历史与社会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2013年中考 上午 下午 2013/6/22

(星期六) 语文

9:00-10:40 英语

15:00-16:30 2013/6/23

(星期日) 数学

9:00-10:30 科学

14:00-16:00 历史与社会

17:00-18:00

成绩呈现:学科统考成绩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标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标准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权重均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权重为0.3;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初中科学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深教〔2011〕388号)规定,科学权重为1.5。

招生计划及范围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由于指标生名额是分配到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如果此类考生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填报普通志愿,考生仍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但是报考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指标生将受到相应限制。

指标生的招生计划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中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制定,并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名额具体分配办法按《指标生分配方案》执行。

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9日-6月3日。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2012年相同。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

市教育局强调,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公办普高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为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校录取,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省一级普高,公办普高择校。

第二批:第一阶段,市高级技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市一级普高;第二阶段,其他普高、中职类学校。

第三批: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

凡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

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其中市外国语学校、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所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须在B以上(含B)。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具体按市招考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凡参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必须从参加2013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结业)生;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中专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录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深的务工人员、复转军人,户籍不限。在深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还须凭居住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艺术特长生于5月18-20日进行现场报名,体育特长生于5月21-22日进行现场报名,体育、艺术特长生均于5月29日-6月3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6月29-30日进行专项统一考核。具体考核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体育、艺术特长生按正取生录取,高中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特长生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

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内解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但须参加中考。

相关公办普高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招生学校公布。请有意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留意新闻媒体和有关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首次推出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高中招生工作实际,2013年起开展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全市中职类学校均可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申请试点学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须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明确报名、考核和录取的办法及时间安排,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平稳顺利。

中职学校2013年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2013年招生计划的20%,具体名额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毕业班学生(含不符合我市当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考生户籍不限。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

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须在5月20日前报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各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

32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11年,我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要求,安排23所普通高中首批开展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学校的改革试点。

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2012年,我市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一是按照国家的要求,大幅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二是适当调整指标生录取办法,达到普通生录取线的考生不再占用指标生名额,增强指标生分配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效果。

两年的改革试点,让一些普通初中学校尝到了甜头,让一些在普通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实现了上优质普高的梦想。广大考生和家长切身体会到,在普通初中学校甚至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就读,也有进优质高中学校的机会。学校和家长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对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动机,缓解择校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我市指标生分配总体上保持2012年政策和做法。指标生分配比例不变,进一步增加试点学校,除2012年参加试点的24所学校外,按照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参加试点的原则,新增8所试点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梅林中学、滨河中学、西乡中学、沙井中学、松岗中学、石岩公学、布吉高级中学。

基本原则

促进均衡,正确导向;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高中学校试点范围

参与2013年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的高中学校如下:

深圳中学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 深圳外国语学校

市高级中学 市第三高级中学 深大附中

市第二实验学校 市第二高级中学 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红岭中学 福田中学 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

梅林中学 翠园中学 罗湖外语学校

滨河中学 沙头角中学 南头中学

育才中学 华侨城中学 宝安中学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新安中学 西乡中学

沙井中学 松岗中学 石岩公学

龙城高级中学 平冈中学 布吉高级中学

光明新区高级中学 坪山高级中学

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

2013年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与2012年相同,仍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优质普高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分配名额与全市高中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指标生名额的分配范围和报考条件

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本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正取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为AC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AC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D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D类考生分配。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2013年报考指标生,要求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须取得该校初中三个学年的学籍。2011年3月25日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2014年起,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1.计算初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报名参加中考的AC类考生数,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计算指标生名额时依据相应区域内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AC类指标生名额等因素确定。计算各初中学校应分得某一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的具体方法是:

某初中学校AC类中考考生数

某高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有AC类考生但分得某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将区内此类学校作为一个整体,根据这些学校AC类考生总数,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出应分得的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共享。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2.正取计划招生范围为ACD类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名额分配按AC类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进行,计算时将AC类考生数相应改为ACD类考生数即可。

3.计算初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根据本区内初中学校D类考生总数计算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具体计算方法是:

某区初中学校D类中考考生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高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D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足1个的按1个计。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区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D类指标生名额由本区初中学校共享。

指标生录取办法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填报普通志愿,然后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

筛选时,如遇中考标准总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则依据单科等级进行选择。具体办法是将A+、A、B+、B、C+、C等六个单科成绩等级分别赋值为32、16、8、4、2、1,计算出考生的六科等级总值,选择总值高的考生;如六科等级总值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五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如五科标准总分仍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

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1.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

2.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

3.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4.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5.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1.计算初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报名参加中考的AC类考生数,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计算指标生名额时依据相应区域内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AC类指标生名额等因素确定。计算各初中学校应分得某一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的具体方法是:

某初中学校AC类中考考生数

某高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有AC类考生但分得某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将区内此类学校作为一个整体,根据这些学校AC类考生总数,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出应分得的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共享。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2.正取计划招生范围为ACD类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名额分配按AC类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进行,计算时将AC类考生数相应改为ACD类考生数即可。

3.计算初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根据本区内初中学校D类考生总数计算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具体计算方法是:

某区初中学校D类中考考生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高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D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足1个的按1个计。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区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D类指标生名额由本区初中学校共享。

指标生录取办法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填报普通志愿,然后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

筛选时,如遇中考标准总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则依据单科等级进行选择。具体办法是将A+、A、B+、B、C+、C等六个单科成绩等级分别赋值为32、16、8、4、2、1,计算出考生的六科等级总值,选择总值高的考生;如六科等级总值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五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如五科标准总分仍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

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1.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

2.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

3.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4.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5.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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