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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2012年招生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2-05-14 13:04:4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2012年广州中考招生报考指南已经正式公布,今年报考的考生及家长要仔细阅读分析本市中考政策的报考指南,会对6月的志愿填报有所帮助。由于文件内容较长,只节选了《第四部分录取篇:投档与录取方式》的解答部分,其余完整版的2012报考指南内容可在最后一页点击下载。

第四部分录取篇

投档与录取方式

一、录取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一)录取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志愿先后,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保证招生质量,保证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或超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的年度要求。

(三)严格执行录取管理规定,全市中招录取实行统一录取政策、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从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凭高、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二、录取顺序和批次是怎样安排的?

(一)录取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普通高中补录),第二阶段是职业类学校录取。

(二)除个别区、县级市外,全市普通高中按学校等级实行分批录取。各录取学校的分批情况详见本书第七部分。独立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完成。

(三)职业类学校(有广州市生源招生计划的各类各级职业类学校)实行同场统一录取,分二步完成:

第一步:各职业类学校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二步:职业类学校进行注销和补录。录取对象是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未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已办理录取注销手续并要求重新参加补录的考生以及未参加学业考试但符合录取规定的人员。

三、什么是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学校录取最低分数?

招生部门根据当年各批招生学校的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水平,按一定比例划定各批次投档的最低成绩要求,即为该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它是各批招生学校对考生文化成绩的最低投档要求。当考生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才有资格参与该批次的投档,但不代表就能被录取。今年录取中,普通高中每批次设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设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成绩分段投档。

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每一所学校按考生志愿、成绩投档录取的最低成绩,称为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也就是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

四、普通高中录取是怎样进行投档的?

(一)提前批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统一划定公费、择校(含民办、自筹经费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其他批次除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下同)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余在征求各区县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区(县级市)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公费、择校、民办)和高分优先投档线。

(二)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1比例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费计划数对应公费志愿,择校、民办、自筹经费班计划数对应择校、民办、自筹经费班志愿进行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若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分别再对公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的公费志愿和择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的择校、民办、自筹经费班志愿同时进行投档,规则同前。

(三)对于在两个批次安排了招生计划的学校,若在第一个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该批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数与宿位数并入该校后一批次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如果通过预投档,只有一批招生计划的学校,在该批次的公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公费招生计划,或有两个批次的招生学校在后一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公费招生计划的,则由市招考办适当下调该校的录取控制分数与同批次其它学校的公费招生计划同步一次进行投档,使其完成招生计划。如果下调至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仍未能完成公费招生计划的,则在全市普通高中最后批次录取后,由市招考办征集志愿补录。原公布该批次公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变。

(四)择校、自筹经费班、民办招生计划在后一批次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再降分投档,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征集志愿补录。

(五)在提前批区属高中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将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而继续对本区考生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六)特长生的录取由市招考办审核各校上报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基础上,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学校设定的条件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数,以学业成绩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校在本校设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将并入学校的公费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非特长生。

(七)除提前批外,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按考生升学所在区(县级市)的批次公费和择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若考生升学所在区(县级市)当前批次没有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按招生学校所在区(县级市)的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

(八)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均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五、怎样理解高分优先投档线?

普通高中各批次分别设高分优先投档线。这条投档线是在投档录取前产生的,按当前批的招生计划数,根据该批次的有志愿的考生人数,再按一定比例划定 高分优先投档线,对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市招考办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其志愿次序优先投档。但并不是说,凡是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一定保证被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如果填报志愿不合理,所填志愿没有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就会出现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落选的情况。

例如:假设第一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10分,投档时,首先对610分及以上考生的第一志愿投档。如果某一考生的总成绩为620分,该生第一志愿A校投档至第一志愿最低分数为630分时完成招生计划,自然他的A校志愿就落选了。而该生第二志愿的B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 610分上第一志愿投档未满员,且B校在高于620分的第二志愿投档未满员,市招考办就会将该生的档案投给B校录取。这样,该生虽然第二志愿报B校,也会有机会被B校录取的。但是,如果B校在610分上第一志愿已经投档满员了,或在620分以上第二志愿已经满员,那么,该生虽然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也照样会落选的。

六、普通高中的补录如何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民办高中,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凡未被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在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补报志愿,市招考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按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投档录取。

七、职业类学校录取是怎样进行投档的?

(一)职业类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七科总分分段投档。投档前,根据普通高中录取后的生源情况划定分段等级的起点,按一定总分级差划定每段投档线。

(二)在分段投档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先按考生志愿从先到后的顺序,再按学业考试七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1比例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三)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对投档学生不得退档。

(四)市招考办将于7月末在广州招考网公布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和因部分新生不报到注册造成计划有缺口的中职学校以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补录工作。

八、怎样理解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

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具体来说是:

1.首先普通高中按每批招生计划数(含公费生和择校生)的一定比例,划定该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以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起点,按一定分数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统称投档控制线(以下简称投档控制线

2.在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从先到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也就是说,若某校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已满足该校的招生数,那么就不再向该校投放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如果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达不到该校的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如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因此,在考生的每批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的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报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

九、对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怎样进行投档排序?

当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投档:根据照顾录取政策的规定,首先投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从高到低进行择优投档录取。

依照上述规则对全市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序产生的序号,即为考生的同分序号。例如一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为678分,成绩单的说明栏标有你的成绩将按7科总分为678分的第7名的顺序投档(以本书第三部分成绩证明样式为例),表示这名考生的同分序号为7。

投档时,若有几个考生总分相同,则按排序先后顺序录取。即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被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考生的同分序号先后及招生学校投档至录取最低分数时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因此也会造成考生达到了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但由于同分排序靠后而落选的情况。

十、要求住宿的考生,在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时,就一定能被录取吗?

不一定。根据中招的投档规则,如招生学校有宿位数量限制的,还要根据宿位数的限制进行投档。在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先后、总成绩的高低投档,当宿位投满后,只投无要求住宿的考生。所以,在宿位投满后,凡要求住宿的考生,即使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也不能投档给该校录取。

例如:A校的录取分数为650分,某一考生的总成绩为680分,填报A校志愿并要求住宿,而A校在投档至690分时宿位已满,则不再投低于690分要求住宿的考生,只往下投无要求住宿的考生,投至完成A校的招生计划为止。所以,虽然该生的成绩是680分,已达到A校的录取分数,最后也会因受宿位数限制不能被A校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所报的学校提出住宿要求一定要非常慎重,尽量避免因住宿要求而影响录取机会,也要防止录取后因无法走读而影响学习。

十一、三侨生报考广东华侨中学如何投档录取?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以下简称侨中),予以加20分投档录取。报考侨中之外其他学校的,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也就是说报考非侨中的其它学校不享受加分,只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例如:某三侨生学业成绩为638分,可享受加20分对侨中投档。如当前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0,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50分,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该生志愿顺序只对侨中按加分后的658分投档,非侨中的其它志愿仍按638分投档。

十二、有关学校如何在录取中体现对体检标准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一些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报考师范类、旅游类、幼教类、卫生、护士类、医药类学校或专业的学生,应在报考前自行到区或区级以上医院进行肝功能检查,各招生学校和考生应参照《教育部、卫生厅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执行,具体规定详见本书第六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清楚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在入学后录取学校可按有关规定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三、今年被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时间有什么新的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在统一录取时间(即7月69日)录取的新生(含民办)必须于7月12日前(即民办高中补录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中职学校在统一投档录取时间(即7月17-18日)录取的新生,须在7月24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各类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各校注册报到时间详见《新生注册报到须知》。如不按时注册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注销其录取结果不保留学位。

十四、怎样进行注销和补录?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

2.凡已被普通高中(含公费、择校、民办)录取,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和公办高中择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补录计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

以上情况的注销、补录安排在第三批以后进行。

(二)职业类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被普通高中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7月15-16日期间(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职业类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注销录取处理。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参加了学业考试但未报名参加统一录取(无填报志愿)的考生和已注销录取并要求参加补录的考生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8月31日中招录取系统将自动把这部分考生回收归库。

点击链接下载(共两版本):

1.

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word简易版)

2.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PDF终极完整版)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PS:由于文件过大,分开上传,下载后仅需解压part1即可。)

十四、怎样进行注销和补录?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

2.凡已被普通高中(含公费、择校、民办)录取,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和公办高中择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补录计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

以上情况的注销、补录安排在第三批以后进行。

(二)职业类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被普通高中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7月15-16日期间(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职业类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注销录取处理。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参加了学业考试但未报名参加统一录取(无填报志愿)的考生和已注销录取并要求参加补录的考生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8月31日中招录取系统将自动把这部分考生回收归库。

点击链接下载(共两版本):

1.

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word简易版)

2.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PDF终极完整版)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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