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一些极端个案,不仅让为人父母者胆战心惊,也令更多的人对教育体系展开反思:
为了买iPad,17岁的小男孩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脏;为赚零花钱,个别女孩不惜出卖身体,并将这种致富之道推销给同学、好友;一些少女早早恋爱、体验爱情,却意外怀孕,上海一家医院开设的少女意外怀孕救助热线开通6年来已救助早孕少女逾2000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当拜金、情色交易这类成人世界的病毒开始入侵未成年人时,学校老师和家长也心生忧虑:该如何把更多的思想养料输送给孩子,滋养其幼小的心灵,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习气的免疫力?该如何使优良的传统文化回归课堂,让孩子们的心灵更为纯净?毕竟我们无法想象,当未来一代沦为贪恋享乐的物质主义者时,社会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以下是法学家和心理学家对物欲侵蚀未成年人道德养成的忧思。
心理专家给家长的提醒物欲先降温!
很多家长心知肚明:学校老师和自己苦口婆心建立的价值观,很容易被孩子身边一个同学或好友的不良言行颠覆。
随着孩子逐渐步入青春期,更多家长不自觉地扮演着思想警察的角色。虽然,思想警察不是光荣的字眼,但相当一部分家长仍不敢懈怠他们在孩子教育上遭遇难题,感到不安。
这是在一家国企工作的李女士不久前遇到的家教困境:女儿读高一后,她给孩子配了一部联想牌手机。本以为足以应对平时生活之需,但母女俩却多次因为这部手机发生争执。女儿认为用国产手机很没有面子,在同学前面抬不起头来。在她的班级里,很多同学手里都有iphone4。李女士有一天趁放学时去学校门口实地暗访,发现还真有其事。
监视孩子的手机、阅读刊物、网上浏览的信息,以及孩子在学校结交的同学、在校外参加社会活动家长们小心翼翼地承担着教育者的责任,他们发现:比起自己的苦口婆心和学校老师的说教,孩子更容易受到同伴影响。如果班级的很多同学都不愁零花钱、对衣着和吃穿有要求,我又如何能让女儿成为一个懂得量入为出,追求完善自我的人。
让李女士纠结的还不是该不该掏几千元买个苹果手机,而是一种教育方略的调整。在这位母亲看来,不管家境如何,女孩子最忌贪慕虚荣,一旦性格上有这个弱点,以后就容易受骗上当。但眼下,李女士也不得不考虑身边同事给她的另一种忠告:女孩子要适当富养,管得太紧,更容易滋生对物质和财富的贪恋,走向歧途。
但她仍然将信将疑:如果要富养孩子,那么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她的物欲才算足够?
李女士遇到的困境,在中学生家长群体中非常普遍。当金钱至上、宁在宝马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逐渐成为当下社会很多成年人的处事准则时,家庭和学校教育要如何建筑高高的围墙,让孩子接受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古训,不至于成为物质和金钱的奴隶?
一整代的孩子被控制、塑型、开发,这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美国学者莎伦贝德建议,降低孩子的物欲,家长可以从屏蔽商业广告入手。
美国学者、美国卧龙岗大学客座教授莎伦贝德(Sharon Deder)在新著《真相四隐藏在孩子背后的商业阴谋》中,极力呼吁广大未成年人的家长密切注意商业社会和企业的商业阴谋对孩子产生的辐射。
按照贝德的看法,如果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拜金、沦为物质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那么就必须承担守门人的角色,采取行动。首要一条是防止孩子接触太多的商业广告。
一整代的孩子被控制、塑型、开发,这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贝德用她的研究成果向年轻的父母们呈现一个严峻的事实:孩子的童年正在被商业企业利用。很多企业的营销战略中,已经融入了学术文献以及心理学家、人类学家以及市场调研人员的调查结果,针对孩子的商业广告,正是利用孩子的成长弱点,把他们培养成商家现在和未来的客户。这些商业广告夹杂着成人世界扭曲的价值观,把品牌消费意识甚至奢侈浪费之风传输给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精神受到摧残,对世界的看法也无形中被改变了。
比如,贝德发现,很多广告商试图说服年轻人把酷作为判定成功的决定因素。要想更酷、更受欢迎、更成功,那就必须购买广告中的那些产品买一件商品,相当于购买了一个身份认同;而不买的孩子,则是呆子,是不成功的。
广告商偏爱使用长腿、很瘦但体型丰满、皮肤黑黝的漂亮女模特,这会让孩子们产生一种不完美和不舒服的感觉。NCC透露,英国的青少年女孩之所以对她们的体型不满意,与她们看了多少时尚杂志有着很大的关系,其他研究认为这种不满意与她们看了多少电视广告相关。
商业社会对孩子产生的心理压迫,超过了一些父母的想象。贝德在书中援引美国心理学家艾伦卡纳的发现:如今的孩子正在变得越来越物质化。当问他们长大以后最想做什么,他们都异口同声地回答想要赚钱。当他们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们谈论的都是同学穿的衣服、衣服的设计标签而不是同学本人的个人品质。
心理学家比普通人更清楚物质主义对人的危害。一些研究证实,各个国家的物质主义者倾向于承受更多压力、更为焦虑,很少有令人满意的人际关系,自尊心较差,不怎么关心他人和所处的环境。
本土心理学家、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刘晔萍教授更是直言不讳:孩子在占有物质、追求享乐的过程中,将倾向于关注他人而非自我。拿他人作比较,从而滋生出嫉妒和恨,这种负面情绪很容易把未成年人引向歧途。
家长过分直接地将物质奖励和孩子的学业表现挂钩。无论是买入动机和买入时间,都是一个大问题:加剧孩子对物质的贪恋,压抑他们在精神层面的追求。
在接触大量个案后,刘晔萍也注意到一个让人忧心的现象: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追求物质享受,贪恋金钱与富贵,这与父母长期的教养不当有关。
孩子需要什么就买什么,大量父母溺爱孩子。刘晔萍说,在国内,很多家长过分直接地将物质奖励和孩子的学业表现挂钩。无论是买入动机和买入时间,都是一个大问题:很容易让孩子为了占有物品而学习。长此以往,孩子会丧失对学习本身的兴趣,对物质的贪恋进一步加剧,精神层面的追求则消失殆尽。
父母给孩子提供的最好养料,应该是精神层面的满足,而非物质上的逢迎。但刘晔萍感到遗憾的是,电视屏幕里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极具号召力:一些针对幼儿和未成年人的商业广告,惯用的手法是展现生活中极度温馨、快乐的场景。比如麦当劳广告中那句响亮的Imlovinit(我爱它)。显然,love一词蕴含的情感远比like要多得多。
广告中的温馨场景,是向孩子提供精神层面的价值认同;而商家真正想要贩卖的是商品停留在物质层面。这种悄无声息的切换手法,正是一些品牌广告商妙用心理学效用的高明之处。而家长在平时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也不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出现在孩子身上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家长的问题,或者说,是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的缺位。刘晔萍道。
一位法学专家的呼吁拯救迷途羔羊,法律或有可为
女性特别是未成年少女的犯罪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衡量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标志。这是前苏联犯罪学家巴格丹偌娃说过的一句话,姚建龙把他写在自己的微博上。
姚建龙,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长期从事青少年犯罪研究。
已有统计显示,我国各类青少年犯罪中,性犯罪的比重近年来持续攀升,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二大原因。而且,犯罪低龄化趋势进一步明显。
在上海开展调查和研究工作时,姚建龙获知的一些情况,也与学术统计数据基本相吻:一些少女为了金钱,逐步走向性犯罪的道路。她们大多是中学生,集中于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
姚建龙从专业层面展开他的学术思考:谁制造了这些迷途羔羊?
深渊,可能就在孩子身边
千百年来,中国人对性的态度是保守的,强调女子的贞操观念。但现在的很多年轻学生,已经越来越不认同传统的性文化了,甚至认为这是落后的、腐朽的。
除了交友不慎、校风问题外,社会整体道德水准的滑坡,对今天的孩子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即便身为法学专业人士,姚建龙坚持认为,迷途羔羊的生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而非简单的法律或教育问题。消费主义的盛行、拜金风气抬头,以及在成人社会里屡见不鲜的表征道德腐朽、堕落的种种劣行,正在侵蚀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由于青少年的生活很难与成人世界完全剥离,所以也会无形中成为受害对象。
千百年来,中国人对性是保守的,强调女子的贞操观念。但现在的很多年轻学生,已经越来越不认同传统的性文化观了,甚至认为这是落后的、腐朽的。
姚建龙接触的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中,不少青少年被认为是缺乏羞耻心。但是,这些孩子的羞耻感是如何被淡漠所取代的?
根据一些犯罪学专家观察,未成年人的是非观和道德感还比较模糊,很容易临渊失足。假设一名少女,她身边的不少同学和朋友都认为用自己的肉体去兑换金钱没什么可耻,或者在她的结交群体中,有人通过不当手段获得金钱、大肆消费、享乐,在炫耀中获得一片赞誉。这种情况下,一旦学校和家庭教育缺位,未成年女孩的羞耻心就很容易在同伴的影响下被消解。
事实上,这不是假设,而是很多涉足性犯罪的未成年人普遍的心理轨迹。
今年年中,香港一家机构做过一项调查,发现香港的青少年性犯罪近年有上升趋势,且2年内调查的54件涉及性犯罪的案件中,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行为的非法性交占12件,近九成犯事者与受害人认识,为情侣、朋友或同学关系,近半数受害者更是同意有关行为。
道德迷失,是传统式微的表现
孩子从一本日本漫画书里,不仅看到了美少男、美少女,领会所谓爱情的美妙,甚至接触到了性幻想和少女援交。如此开放的性文化,在素有孔孟之乡的中国,本没有生存的土壤。
令更多专家、老师和家长头痛的是,互联网、漫画书、电子游戏、小说、电视剧等文化和出版类产品正在成为国外性文化和性观念的入侵通道,让一部分未成年人迷失于道德的十字路口。
家长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孩子哈日、哈韩,在成为异域歌星、影星粉丝的同时,也易对裹挟于文化娱乐作品中的畸形价值观,产生道德判断上的模糊。孩子从一本日本漫画书里,不仅看到了美少男、美少女,领会所谓爱情的美妙,甚至接触到了性幻想和少女援助交际。
所谓援助交际,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东京,是日本人对女中学生从事性交易的委婉说法。
少女从事援交已经成为日本社会的毒瘤。姚建龙介绍说,在日本,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志愿者,都有相对完整的干预措施,加强对女中学生的教育。但由于少女援交的生成背景与日本的性文化关联紧密,比如一些日本女中学生从事援交,不是因为家庭贫困、需要金钱或者贪图享乐,而是寻求刺激、认为处女是可耻的所以,尽管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伴教育,但仍难根治少女援交。
相反,作为孔孟之乡的中国,本没有这些开放性文化生存的土壤。男女授受不亲的伦常经过千年的教化,深入人心;《论语》里,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教诲也是妇孺皆知。可在当下,这些代表传统的力量,却在一些异域新观念、新浪潮的冲击下显得十分苍白虚弱。
有的少女一味追求名牌和物质享受,在家庭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自愿出卖身体;而一些成年人也受到海外不良文化的侵蚀,从未成年人那里购买性服务,这种你情我愿的行为,具有很高的隐蔽性,不容易被公安机关发现。姚建龙说,打击卖淫嫖娼,尽管我国的公检法机关从未放弃过努力,但杜绝这一社会丑恶行为,仍任重道远。
据介绍,目前性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屡见不鲜,作案手法与成人参与的性犯罪手法相差无几。借助网络,买卖双方很容易建立联系,而一些宾馆酒店在客户登记管理上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成年少女开房睁只眼、闭只眼,成为色情活动的交易场所。
对于卖淫嫖娼行为,尽管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不同的裁定,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重拳打击嫖宿、诱奸幼女。姚建龙继而分析说,杜绝未成年人性犯罪,除了通过学校和家庭渠道加强性教育,作为维护社会道德底线的法律,必须有所作为。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须更给力
挽救更多徘徊在道德边缘的未成年人,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一些调整,或是可行的一步。
在长期的研究中,姚建龙看到的一些情况是:现行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还留有一些灰色地带,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聚焦力度还有提升的空间。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只要成年人与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在何种情形下,都以嫖宿幼女和强奸罪论处,从严判刑;但后来,相关的司法解释却做了一些调整。
姚建龙简单介绍了司法解释的修改背景。其时,不少司法机关在受理一些涉及青少年性犯罪的案件时发现,很多嫖客都坚称自己无辜。一些参与卖淫活动的女孩刻意隐瞒年龄,或者通过成熟的打扮等方式虚报年龄。经查,这些现象部分属实。
姚建龙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不满14岁的女孩在成功掩饰自己的年龄后,先后与20多人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否应该对涉案的20多人都判处强奸罪?当时,受理此案的司法机关内部也有较大争议。
这类案件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相关的司法解释就作了调整。但从现在来看,这一条容易成为一个法律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脱罪,有的人甚至就能躲过应有的法律制裁。
按照姚建龙的看法,挽救更多徘徊于道德边缘的少女,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一些调整,或许是可行的一步。
无独有偶。早在今年年初,上海市妇联就曾向上海两会提交过一份议案,呼吁以法律手段打击奸淫幼女的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这份议案的具体建议是,接受14岁以下幼女流产的医院应当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向警方或有关的青少年维权机构报案。
发挥法律的强大威慑力,让不法分子的魔爪不敢轻易伸向孩子,这或许是保护孩子的一种根本方式。
事实上,这不是假设,而是很多涉足性犯罪的未成年人普遍的心理轨迹。
今年年中,香港一家机构做过一项调查,发现香港的青少年性犯罪近年有上升趋势,且2年内调查的54件涉及性犯罪的案件中,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行为的非法性交占12件,近九成犯事者与受害人认识,为情侣、朋友或同学关系,近半数受害者更是同意有关行为。
道德迷失,是传统式微的表现
孩子从一本日本漫画书里,不仅看到了美少男、美少女,领会所谓爱情的美妙,甚至接触到了性幻想和少女援交。如此开放的性文化,在素有孔孟之乡的中国,本没有生存的土壤。
令更多专家、老师和家长头痛的是,互联网、漫画书、电子游戏、小说、电视剧等文化和出版类产品正在成为国外性文化和性观念的入侵通道,让一部分未成年人迷失于道德的十字路口。
家长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孩子哈日、哈韩,在成为异域歌星、影星粉丝的同时,也易对裹挟于文化娱乐作品中的畸形价值观,产生道德判断上的模糊。孩子从一本日本漫画书里,不仅看到了美少男、美少女,领会所谓爱情的美妙,甚至接触到了性幻想和少女援助交际。
所谓援助交际,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东京,是日本人对女中学生从事性交易的委婉说法。
少女从事援交已经成为日本社会的毒瘤。姚建龙介绍说,在日本,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志愿者,都有相对完整的干预措施,加强对女中学生的教育。但由于少女援交的生成背景与日本的性文化关联紧密,比如一些日本女中学生从事援交,不是因为家庭贫困、需要金钱或者贪图享乐,而是寻求刺激、认为处女是可耻的所以,尽管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伴教育,但仍难根治少女援交。
相反,作为孔孟之乡的中国,本没有这些开放性文化生存的土壤。男女授受不亲的伦常经过千年的教化,深入人心;《论语》里,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教诲也是妇孺皆知。可在当下,这些代表传统的力量,却在一些异域新观念、新浪潮的冲击下显得十分苍白虚弱。
有的少女一味追求名牌和物质享受,在家庭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自愿出卖身体;而一些成年人也受到海外不良文化的侵蚀,从未成年人那里购买性服务,这种你情我愿的行为,具有很高的隐蔽性,不容易被公安机关发现。姚建龙说,打击卖淫嫖娼,尽管我国的公检法机关从未放弃过努力,但杜绝这一社会丑恶行为,仍任重道远。
据介绍,目前性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屡见不鲜,作案手法与成人参与的性犯罪手法相差无几。借助网络,买卖双方很容易建立联系,而一些宾馆酒店在客户登记管理上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成年少女开房睁只眼、闭只眼,成为色情活动的交易场所。
对于卖淫嫖娼行为,尽管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不同的裁定,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重拳打击嫖宿、诱奸幼女。姚建龙继而分析说,杜绝未成年人性犯罪,除了通过学校和家庭渠道加强性教育,作为维护社会道德底线的法律,必须有所作为。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须更给力
挽救更多徘徊在道德边缘的未成年人,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一些调整,或是可行的一步。
在长期的研究中,姚建龙看到的一些情况是:现行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还留有一些灰色地带,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聚焦力度还有提升的空间。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只要成年人与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在何种情形下,都以嫖宿幼女和强奸罪论处,从严判刑;但后来,相关的司法解释却做了一些调整。
姚建龙简单介绍了司法解释的修改背景。其时,不少司法机关在受理一些涉及青少年性犯罪的案件时发现,很多嫖客都坚称自己无辜。一些参与卖淫活动的女孩刻意隐瞒年龄,或者通过成熟的打扮等方式虚报年龄。经查,这些现象部分属实。
姚建龙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不满14岁的女孩在成功掩饰自己的年龄后,先后与20多人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否应该对涉案的20多人都判处强奸罪?当时,受理此案的司法机关内部也有较大争议。
这类案件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相关的司法解释就作了调整。但从现在来看,这一条容易成为一个法律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脱罪,有的人甚至就能躲过应有的法律制裁。
按照姚建龙的看法,挽救更多徘徊于道德边缘的少女,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作出一些调整,或许是可行的一步。
无独有偶。早在今年年初,上海市妇联就曾向上海两会提交过一份议案,呼吁以法律手段打击奸淫幼女的犯罪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这份议案的具体建议是,接受14岁以下幼女流产的医院应当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向警方或有关的青少年维权机构报案。
发挥法律的强大威慑力,让不法分子的魔爪不敢轻易伸向孩子,这或许是保护孩子的一种根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