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有哪些学校?
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有:普通高中(含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高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下同)、教育系统职业学校(含广州市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区、县级市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学校,省属的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业学校(即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除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外,其他学校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面向全市考生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2〕7号)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市考生招生的学校有:
1.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协和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下同。
2.28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增城中学、新塘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下同。
3.民办普通高中(含省实的自筹经费班)。
4.广州市第86中学的宏志班(详见第二部分报考独立招生学校(班)须知)。
5.中等职业学校。
三、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有一定的规定,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严格按以下规定填报:
(一)学籍和户籍在我市12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和28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的区(县级市)属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二)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四、什么是跨区生?怎么理解?
有广州市户籍与应届学籍,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考生,叫跨区生。
例如: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天河区的考生,当他选择了跨区报名以后,其填报志愿只能随有天河区学籍与户籍的考生一样,可以填报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学校、28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高中和天河区属的其他公办高中,以及各类职业类学校和全市民办高中,而不能同时填报其他区属的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公办高中。
五、异地借读生、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1.经批准在我市报考的异地借读生分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其报考范围是:
(1)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2)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2.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及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生相同。
3.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六、如何理解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县级市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县级市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例如:某校今年总招生计划为500人,在提前批安排招生计划200人,其中最多安排75人(占总计划15%)招收学校所在区、县级市以外的学生,余下125人面向本区招生;其余计划安排在第一批面向本区招收300人。
今年所有区(县级市)属示范性高中首次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考生报考示范性高中的选择更多,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学业水平,参照招生学校往年录取分数,可适当考虑报考外区(县级市)示范性高中。
正确填报升学志愿
一、怎样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按照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规划,考生面临着进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选择。考生在填报学校时,一定要慎重选择,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兼顾个人志趣,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人类的智能是多元的,每一个个体的智能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独特的表现形式,不同个人有不同的智能强项和弱项。有的学生文化学习基础较好,在语言智能和逻辑智能方面较为强项,通过读普通高中升入大学接受教育是适合他们发展的理想途径和方式。有的学生虽然文化学习成绩不突出,但在其他智能方面有特长,对于这类同学,如果执意选择普通高中接受高中教育,就可能得不到最佳的学习效果,反而使自身的优势失去宝贵的发展机会,屏蔽在其他领域作出贡献的可能。职业教育,为这部分同学提供了合适的发展条件,满足了全面发展的需要,是适合这部分同学的最佳教育选择和发展方式。
因此,无论是普高还是中职,都是我国中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没有差别,更没有高低之分,只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高中教育是为培养研究、设计、创新型人才打基础,而职业教育则是培养从事技术、技能、操作或其他社会性工作的人才,这两种人才都是社会必需的。正确选择升学志愿,要从考生本人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自身特长和发展需要,作出与之相适应的选择。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就是最好的选择。
二、家长如何做好指导子女填报升学志愿的工作?
初中毕业生年纪尚小,阅历尚浅,在升学问题上尚未形成成熟的看法,所以填报志愿时,很需要得到家长的指导。家长在指导子女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理想教育,鼓励子女立志成才。成才,这是大家都希望的。国家希望青年成才,学校希望学生成才,家长更希望子女成才。家长应通过对选择志愿的指导,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鼓励他们把祖国的需要放在首位,不依赖父母,不贪图享受,在祖国需要的岗位上有所作为。
2.在指导报考时,要充分考虑子女的爱好特长。对符合子女条件和实际需要的志愿要大胆鼓励子女报考。子女的理想、志向总是和祖国需要的某项事业相联系的,而对专业的兴趣和事业的热爱则是今后学习和工作强大的动力,是成功的第一步。很多人在报考时往往受某些实用主义想法的干扰,不能长远地、全面地考虑问题,不顾子女的条件都往热门学校和专业去挤,这不利于子女的发展。
3.要选择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选择录取成绩要求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准相当的学校是报考成败的关键。家长要客观地评估自己子女的学习水平。不要仅仅以一两次模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而应结合平时的基础全面看待子女的学习成绩。否则估计过高,愿望会落空,估计低了,又会错过机会。
4.不搞包办代替。家长指导子女填报志愿,不能划定条条框框,规定他们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而应该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有的家长不与子女商量,代填志愿,造成子女被学校录取而不愿报到或报到后不努力学习的被动局面,这对子女的成长反而不利。
三、填报升学志愿要处理好哪些关系?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般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校址近与远的关系。
每年,在广州市招生的学校的地理位置有本省与外省、本市与外市、城区与郊区、繁华与偏僻的区别。有的考生认为校址比专业重要,只选择那些在家门口附近的学校;有的考生认为在那里读书就在那里分配,不想出远门。这样在人为划定的区域内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容易造成不应有的落选。
2.专业热与冷的关系。
由于有些专业报考人数多,有些专业报考人数少,就人为地形成所谓热门与冷门专业。有的考生对热门专业十分青睐,对冷门专业不屑一顾。事实上,专业热和冷的现象只是暂时和相对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调节的作用和人们观念的转变,热门专业如遇人才过剩则可能降温,冷门专业如遇人才紧缺则可能升温。如一些曾一度比较冷门的专业现在已开始升温。因此对这种冷、热的现象要冷静分析,不要盲目追求,在专业选择上做到冷热兼顾。
3.名气大与小的关系。
学校在社会上所享有的声誉就是学校的名气。名气大的学校报考人数多,选择余地大,对考生各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而名气小的学校则相反。有的考生认为进入名气大的学校才能学到知识,脸上才有光彩,不顾自身的实际,凭借其微弱的实力去报考,结果是连投档控制线都达不到。使自己浪费了这些志愿,失去了不少录取机会。
其实,许多在社会不起眼的学校,随着其自身努力和发展,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都在不断地提高,当中不少学校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在这些学校学习一样能成才。
处理好上述关系,就应在校址的选择上扩大范围,在专业的选择上冷热兼顾,在名气的选择上不刻意追求。
四、怎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填报好志愿?
初中毕业生在选择升学志愿时,要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知己知彼是报考学校的前提。知己就是说要对自己初中阶段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的情况有一个正确的估计,不能以偏概全,只注重一方面的条件而忽略其他方面的条件,不能过于自信,亦不要自卑;知彼就是要求考生通过对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体检标准等材料的学习,力求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办法,掌握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和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
扬长避短是报考学校的关键。扬长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自己的长处,如学习成绩好的考生报考录取分数高的学校;身体条件好的考生报考体检条件要求高的学校;有专项特长的考生报考有开设对口项目的学校或专业等。报考学校不单是我选学校,同时亦是学校选我,因此就要避短。如学习成绩不理想的考生不报考录取控制线较高的学校;视力不足的考生,不报考对视力要求高的学校;身高、体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报考对身高、体重标准要求有限制的学校;口语、表达能力差的考生不报考师范、旅游学校等。
同时,考生还应对其他考生的报考心理、报考情况作出一些分析,以适当避开热点、减少碰撞,保持自身条件对于报考学校的较大优势。
五、合理、规范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志愿填报得当与否,对考生的录取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填报志愿要合理、规范,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全市实行由考生通过计算机在网上录入志愿的方法填报志愿,为保证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录入和提高志愿信息的效率,考生先按本人的意愿和要求填写好志愿表(该表只作拟稿用),再在计算机上录入志愿信息,认真校对后再作确认。若录入的志愿信息与志愿表不符,市招考办只以考生录入计算机的志愿信息为准,因此,考生及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及密码。
填报志愿程序:考生在网上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zhongkao.gzzk.cn),进入填报志愿界面考生输入考生号、密码考生填报(含修改)志愿考生核对确认志愿信息。
全市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市招考办将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备份同时办理备份数据公证手续,并交市公证处、市教育局监察部门封存备案,考生可随时上网核查本人的志愿信息,但无权再修改志愿填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考范围(详见本书第二部分)和根据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顺序和批次(详见本书第四部分和第七部分)填报志愿,尤其要结合本人的实际,合理选择志愿。
3.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的方式有密切的联系。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了解清楚招生部门在录取时的投档方式、办法以及有关录取规定(详见本书第四部分)。今年,对各类招生学校,均实行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因此,考生在每批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的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报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此外,值得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不同的录取批次之间的志愿是互不影响的。即每一批的投档只与该批次的志愿有关,不受上一批的志愿影响。
4.考生报志愿应有一定的梯度,热门学校的志愿不要过于集中。考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结合学校或专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从高到低选填自己的志愿。参照往年学校的录取分数级差来选择学校志愿顺序,即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高些,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低些,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更低些,如此类推来选填志愿,注意志愿间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对同一所学校的两个专业也应如此。
六、各批次志愿个数分别是多少?各区(县级市)对于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有不同要求吗?
考生各批次可填报的志愿数是:
(1)普通高中学校
越秀、海珠、荔湾三区各批次志愿数:
独立招生学校(班)2个(其中公办高中公费1个,择校1个)。
提前批6个(其中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3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3个)。
第一至第二批各8个(其中各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4个,择校4个)。
第三批民办高中4个。
除提前批志愿数由市招考办统一确定外,其他批次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由于各区(县级市)所辖的学校数量不同,有的区(县级市)招生学校多,志愿个数就多;有的区(县级市)招生学校少,志愿个数就少,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本书第七部分招生计划篇中如有的区(县级市)部分批次没有安排招生计划,考生可填报其他区(县级市)相应批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学校。各区(县级市)各批次志愿个数以志愿表(拟稿用)和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2)职业类学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8个。
七、填报志愿的顺序有哪些规定?
在普通高中学校的独立招生、提前批和第一至第三批的志愿中,要根据各学校所在的录取批次填报,同时规定:每批的第一志愿只可报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不能填报公办高中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其余志愿则由考生自行选择所填报学校的顺序,即每批从第二志愿开始,考生可在公办高中公费、民办高中、公办高中择校、自筹经费班中任意选择,没有顺序的规定,但要遵循各区(县级市)对于志愿个数的限制。
第四批为职业类学校录取,该批次内的学校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志愿表(拟稿用)上的填表须知,熟知填报志愿相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
八、普通高中各批次第一志愿可填报民办学校吗?
可以,普通高中各批次的第一个志愿,按规定可填报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但不能填报公办高中择校或自筹经费班。
九、是不是所有志愿都要填满呢?
不要求全部志愿都填满。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职业类学校志愿可以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填报任意批次,可以不报满。但建议考生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志愿的填报关系到考生的意愿和录取的机会,因此,按照何种顺序来填报,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情况、家庭条件、往年学校录取的规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自主填报志愿。
十、在填报要求住宿时是否要考虑投档时宿位限制对录取的影响和风险?
考生在填报是否要求住宿时必须考虑投档时宿位限制对录取所产生如下的影响和风险:
1.填报住宿的,由于按现行投档规则,对宿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市招考办在按志愿先后、学业考试成绩高低对该校投档时,当宿位数投满后,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只投没有要求住宿的考生。就会出现要求住宿的考生分数虽然高出学校录取分数线,但存在受宿位限制的因素影响却落选的风险。
2.不填报住宿的,由于被学校录取后无法安排住宿而走读,如果上学路途较远就会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增加体力的消耗。
因此,考生在是否提出宿位要求时应非常慎重。
十一、普通高中如何安排公费生与择校生的宿位?
普通高中录取时,学校的宿位优先满足公费生,择校生和自筹经费班生一律按走读生投档录取。录取后,择校生和自筹经费班生如需要住宿的,由学校根据宿位的情况再作安排。若学校不能解决,由考生自行解决。
十二、不同录取批次之间,志愿的顺序互相影响吗?
没有影响。按照投档规定,投档是分批进行的,不同的录取批次之间,其志愿顺序是互不影响的。
例如,考生在提前批报了A校,录取时分数达不到而落选了,该生在第一批同样填报了A校(A校在提前批和第一批都有招生计划),而且上了A校第一批的分数线,则该生就有可能投档到A校,不会因为该生在提前批落选了而不在第一批投档。但如果该生在提前批填了A校志愿,在第一批没填A校志愿,当提前批落选后,即使分数超过了第一批A校的出档线,该生也不可能被A校投档录取。
十三、填报公办高中的择校、民办高中、公办高中自筹经费班要注意的问题
考生如填报这类学校首先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力。一般情况下,公办高中的择校、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自筹经费班的收费都比公费收费高,选择这些志愿的考生,须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填报。考生被前面的志愿(不论公费或择校、民办学校、自筹经费班)录取后,以后的志愿即使达到录取分数也是无效的。考生被录取后,必须按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交费,不按规定交费的,招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四、如何保证学生志愿不被人修改呢?
首先,考生登录中招志愿填报系统后,一定要将初始密码更改,密码的设置要有一定的难度,注意不要使用过于简单、短小和有规律的字符(如本人生日)作为个人密码,修改密码后要妥善保管。对于考生密码丢失导致的填报志愿与考生本人或家长意愿不符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对于考生填报意愿与家长要求相冲突发生的争议,由考生与家长自行协商后确定志愿填报。市招考办确认考生填报志愿仅以填报志愿结束当天封存的考生网上录入信息为准。同时,广州市招考办在填报志愿结束的当天,将对全市志愿数据办理数据封存公证手续,交市公证处、市教育局监察部门封存。封存公证仪式现场,将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应届毕业生和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见证志愿数据封存公证手续的全过程,以确保考生的志愿数据安全、可靠,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十五、公费和择校志愿在同一批次需要填报同一所学校吗?录取时相互有没有影响?
不需要,公费和择校志愿不要求考生都填报同一所学校,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投档时,学校的公费计划数对应公费志愿,择校计划数对应择校志愿,录取时互不影响。
例如某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A校公办公费,第二志愿填报A校(或B校)公办择校,假如未达到A校公办公费的最低录取分数,自然第一志愿就落选,他将继续被投档至第二志愿,也有机会被A校(或B校)择校录取。
十六、怎样理解填报志愿要承担责任和风险?
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造成落选,由本人承担责任。尤其须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1.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不能办理退档,如果不按时注册报到,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后,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中补录。2.补录是安排在正常录取的后期进行的,由于优质学位数量所限,补录的结果也非本人的理想选择。这样,不但考生的正常录取受到影响,也影响了招生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今年,市招考办和各区招考部门、招生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注销、补录的管理,对已被录取但又要求注销再补录的给予相应的限制(注销、补录的有关规定详见本书第四部分)。
十五、公费和择校志愿在同一批次需要填报同一所学校吗?录取时相互有没有影响?
不需要,公费和择校志愿不要求考生都填报同一所学校,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投档时,学校的公费计划数对应公费志愿,择校计划数对应择校志愿,录取时互不影响。
例如某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A校公办公费,第二志愿填报A校(或B校)公办择校,假如未达到A校公办公费的最低录取分数,自然第一志愿就落选,他将继续被投档至第二志愿,也有机会被A校(或B校)择校录取。
十六、怎样理解填报志愿要承担责任和风险?
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造成落选,由本人承担责任。尤其须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1.考生被普通高中录取后,不能办理退档,如果不按时注册报到,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学校注销其录取结果后,考生只能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中补录。2.补录是安排在正常录取的后期进行的,由于优质学位数量所限,补录的结果也非本人的理想选择。这样,不但考生的正常录取受到影响,也影响了招生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今年,市招考办和各区招考部门、招生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注销、补录的管理,对已被录取但又要求注销再补录的给予相应的限制(注销、补录的有关规定详见本书第四部分)。